我公司里有位员工,未入厂时,在社会上自己个人缴纳了养老保险;现在,企业里在不知此情的情况下,又为他新增了养老保险账号。也就是说,他有两个社保账户。现在,他要求两个社保账户合为一个。但是,社保方面要求他补交上个月的个人账户上的费用,而上个月企业账户上已经为他缴纳了的。那这样的话,他上个月不是缴纳了双份的养老保险费用!而社保方面的答复是,重复缴纳的费用,等其退休的时候方可退回!如果该员工是三十年后退休,岂不是让这581元的钱,贬值三十年? 问题一:以上所述是不是现行法律所规定的? 问题二:若以上所述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那这个规定是否不合理、不公正?
本人今年6月离职,离职前公司都是按照1335的缴费基数给我们缴纳社保,离职后公司说上半年离职的,需要按照去年社平工资3337为社保缴纳基数补缴6个月(1月-6月)的差价,请问这样合理吗?全国都有这样的规定吗?还是重庆等部分地区特有的?
我是一名人民银行普通员工!因为家庭原因要到外地生活!现在自己提出辞职!需要把社保转走!可是人民银行社保没有和地方挂钩!就给我转不了!单位也没什么好的办法就是让我等!看总行有没有什么文件!可是我听说前几年也有象我一样的情况!到现在还没解决!我该怎么办!
他1950年生人,现年63岁。1968年参军,1987年转业到**大学校办工作(事业编制人员,学校编制内人员都不用缴纳社保),1996年1月至1997年1月借调到外单位工作一年。回校后学校拒绝给他安排工作,所以他也没有再到学校上班至今(实际上从1997年起,他因婚姻解体、经济境况变差、精神恍惚等,已处于无法处理个人问题的
请问我离职七个月后,公司扣的补贴能要回来吗?公司给我第三个月才交社保,前面两个月能不能要回来?
请问我离职七个月后,公司扣的补贴能要回来吗?公司给我第三个月才交社保,前面两个月能不能要回来?
男方与女方离婚,有一个男孩。再婚后又有了一个男孩。和前妻生的男孩。他有继承我的财产的权利吗?怎样才能让全部财产给小儿子。和前妻的孩子怎么才能让他没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