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两个社保账号的问题
两个社保账号的问题 我公司里有位员工,未入厂时,在社会上自己个人缴纳了养老保险;现在,企业里在不知此情的情况下,又为他新增了养老保险账号。也就是说,他有两个社保账户。现在,他要求两个社保账户合为一个。但是,社保方面要求他补交上个月的个人账户上的费用,而上个月企业账户上已经为他缴纳了的。那这样的话,他上个月不是缴纳了双份的养老保险费用!而社保方面的答复是,重复缴纳的费用,等其退休的时候方可退回!如果该员工是三十年后退休,岂不是让这581元的钱,贬值三十年?
问题一:以上所述是不是现行法律所规定的?
问题二:若以上所述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那这个规定是否不合理、不公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yi58……(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3-06-10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