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我想问下,我们基本工资900,但它包括了加班费300,伙食300,住宿300。但是我们以后加班的加班工资之类的补贴都没有了,单位这样的发放是否合理?
在上海有很多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基本工资比较低,那在算加班费的时候以合同中约定的加班费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就可以减少加班费支出,这样合法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难道不包括津贴,工龄补助,奖金。。。。 例如合同中约定基本工资1100,休息日加班工资=1100*70%÷20.83×200% ,这样符合上海的法规吗?
大家好!我是上海一家外企的普通职员。 自5年前进入公司以来,我的《劳动合同》上就只是约定了基本工资是****元。公司的小时工资也是按照所谓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的: 平时加班 小时工资=日工资*70%/8*加班小时数*150% 休息日加班 小时工资=日工资*70%/8*加班小时数*2
工伤期间,单位应付加班费吗?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津贴=月综合工资
工伤期间单位应付加班费吗?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津贴=月综合工资
我最近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合同,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时间是2年。请问一下,根据最新2013劳动法的要求,劳务派遣一般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是否对我的劳动合同产生影响? 在签订的服务协议上又有规定,我的劳动报酬已经将今后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加班情况考虑在内。该条款又是否合法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现向仲裁提出加班费的权益主张,我合同签的是3500,后来其他同事离职,他的工作由我来接替,由于工作量的增加工资涨到5000,但未有补充的劳动协议,之前的工资未有拆分。但是用人单位由于一位同事对加班费争取胜诉后,就将工资单拆分了,之后用人单位将我的工资表拆分成基本工资2600,加班费1000,饭贴80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现向仲裁提出加班费的权益主张,我合同签的是3500,后来其他同事离职,他的工作由我来接替,由于工作量的增加工资涨到5000,但未有补充的劳动协议,之前的工资未有拆分。但是用人单位由于一位同事对加班费争取胜诉后,就将工资单拆分了,之后用人单位将我的工资表拆分成基本工资2600,加班费1000,饭贴80
在这上了一个月多的班,一直没有发工资,也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离职,老板不让走,我要走了就没有工资,请问我通过劳动局能要过来我的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