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我外公和我妈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没办房产证,土地证上是我妈和我公的名字,但是零时房产证上只有我妈的名字。外公去世前用铅笔写了份遗嘱把所有土地权和产权给我妈,遗嘱未公正。我妈有两个妹妹,请教律师如果打官司这份遗嘱有效吗。谢谢。
外公外婆去世后将自己的一个中套的房屋(拆迁安置房)留给了舅舅(唯一的儿子),当初拆迁分配房屋的时候户口本上有姨妈的名字(外公,外婆,姨妈及儿子),要不也分不到中套,姨妈在拆迁过程中将户口迁走(因为小孩上学的原因),后来分配房屋后都没有迁过来,外婆和外公将房屋购买后,将房屋留给了舅舅(公证遗嘱),外公外婆
我家是这样的。我奶奶有四个儿子,我爸是最小,还有一个姑妈。我的三个大爷奶奶都给分到外面各有自己的房子。由我爸抚养奶奶,爷爷,爷爷去世了。我爸妈在老宅子住。宅基地的红本是我爸爸的名字。去年我家拆迁了。开发商给了我们补偿。我们于今年买下了三套房子。但是。奶奶要求有一套写她的名字。我们怕等奶奶死后,其他大
我出生不久母亲就因故去世,不久,父亲再娶,生下双胞胎(我的弟弟妹妹)。因此我一直住在爷爷奶奶家里,有爷爷奶奶抚养,爷爷将我的户口迁入他所居住的三居室。爷爷曾口头承诺这三居室里有一间房子是给我的,但是没有留下文字证据,爷爷去世也没有留下书面遗嘱。 爷爷去世后,奶奶生病,小姑姑以照顾奶奶为
1998年3月份我家给了3000块钱买了大舅家里一个价值2万元的地,因为当时是亲戚,所以当初没有买卖合同,也没有这3000块的收条,因为他们在老家没房子,他要求在我们的楼上自己做一层房子,然后他们死了后这房子直接送给我们家或便宜卖给我们家,当时我父亲就写了个单据给他,让她在上面做一层,但又没注明以后送给我们或卖给
结婚前父母购买的楼房,结婚后一年为了报销热化费,父子之间写了一份假的买卖合同,将名字改为儿子,这份合同在产权处有存档。而在父亲手里还有一份只许居住,不得买卖的文书(未公正),儿子和儿媳都签字了。现在儿子和儿媳要离婚,女方能否分到财产。
请问,我们家共有五人一起生活在一套小房子二十年至今,户主是公公和丈夫,现在购买政府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房钱全部由儿子、媳妇承担,但是要以户主婆婆公公的名义来购买,婆、公有一女儿、女婿在国外,我考虑到今后该房产的问题,公公婆婆同意写出遗书或赠与该房子给儿子、媳妇、孙子所有。请问写遗书或赠与是否有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