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女,50岁)于2003年与一男(去年因病去世,57岁,原妻也已在02年去世,有一男一女,均30多岁),均为再婚,婚后于2005年购房一套。男方去世后的第二天,其子女及其外婆三人(其外公已去世)瞒着当事人通过《继承公证书》(真证书,用假材料获胜)形式把上述房产、男方的二份人寿保险、社保金、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全部占为已有,《继承公证书》中未提及当事人。随后,将当事人暴打至轻微伤,并驱赶出家门。 请问律师: 1、此案在打官司时应以哪种罪名起诉?其侵权行为如何处罚?司法局有无责任? 2、如其子女二人以无房居住为由提出不能拍卖房产,而当事人又因怕被打不敢住在这个房子里,哪法院判决书是否为一纸空文?
我的房屋(婚前财产)被前夫非法便卖13年,经13年上诉,法院现判:房屋所有权归我,但只是按当时市场折价,由前夫返还我。这样是否妥当?该怎么处理?都有那些法律依据?
当事人(女,50岁)于2003年与一男(去年因病去世,57岁,原妻也已在02年去世,有一男一女,均30多岁),均为再婚,婚后于2005年购房一套。男方去世后的第二天,其子女及其外婆三人(其外公已去世)瞒着当事人通过《继承公证书》形式把上述房产、男方的二份人寿保险、社保金、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全部占为已有,《继承公证
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丈夫答应办理登记后就给妻子一些钱(彩礼)买首饰结婚的衣服等等.但是婚姻关系结束后妻子都没拿到这钱,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妻子能拿回来一部分么?
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婚后丈夫答应把婚前的一套没房产证的房子卖了作为买结婚的房子的钱,要是不够就拿这钱付首付.如果到婚姻关系结束也没见到这笔钱.也没见到买的新房子,房子或钱属于共同财产么?如果他拿这钱买了
我于2007年1月10号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霍邱顺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四间。因股东间股份分割不清久拖未建,2009年8月份建好峻工,我也有开发公司出具的认购合同。但因开发公司拖欠建筑商工程款,建筑商一直不交钥匙。2010年7月10号因媒体报道,镇政府出面与开发商及业主协调将钥匙交还与我,并形成书面处理意见。2010年7月25
我有一个叔公在台湾去世了 留一下一比财产 而他在那边没有子女和亲人 现在台湾那跟他的遗嘱把他的财产 全部寄回给了他的老家住的那村庄 可他那村庄不在 改了一个村 而自己也改了名字 我现在导致很多人的争论 而我们搞得不好确定 请问一下 这个我们得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