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家共有五人一起生活在一套小房子二十年至今,户主是公公和丈夫,现在购买政府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房钱全部由儿子、媳妇承担,但是要以户主婆婆公公的名义来购买,婆、公有一女儿、女婿在国外,我考虑到今后该房产的问题,公公婆婆同意写出遗书或赠与该房子给儿子、媳妇、孙子所有。请问写遗书或赠与是否有效、如何写。(谢谢!)
我通过中介买的二手房,首付,贷款都付清了,房屋的房主和我签合同的人拿到最后一笔钱,房子钥匙给我一把,写了一张收款和交房收据给我,并说里面没有户口,水电费等房产证拿到了才过户,之后第二天人就消失了,他老婆说没有拿钱没有给她,她不给房子还把锁给换了,当时签合同时他老婆是去的。现在里面还有原房主的户口。那
我们和别人一起做了一栋5层楼房,我们家出地皮(我们有俩证),他们出钱。房子做好后每家一半我们1楼2楼,他们3楼4楼,5楼每家一半。现在他们私自将5楼以30万买给别人,请问我们家该怎么办?
我哥借给朋友几万块钱,说好到预定时间要是朋友不能还款就已现在按接的房子抵押给我哥并写了这样的字句。但是到了还款时间不仅人找不到而且听说房子早已卖给另外一家。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麻烦老师能给予一点建议。谢谢!
1998年3月份我家给了3000块钱买了大舅家里一个价值2万元的地,因为当时是亲戚,所以当初没有买卖合同,也没有这3000块的收条,因为他们在老家没房子,他要求在我们的楼上自己做一层房子,然后他们死了后这房子直接送给我们家或便宜卖给我们家,当时我父亲就写了个单据给他,让她在上面做一层,但又没注明以后送给我们或卖给
结婚前父母购买的楼房,结婚后一年为了报销热化费,父子之间写了一份假的买卖合同,将名字改为儿子,这份合同在产权处有存档。而在父亲手里还有一份只许居住,不得买卖的文书(未公正),儿子和儿媳都签字了。现在儿子和儿媳要离婚,女方能否分到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