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8年出资买了一套房产,当时和女友感情好,准备结婚,所以,在没有打结婚证前提下购房合同写了我和她的名字,房屋主贷款人是我,而且一直都是我在还款,最近因为感情问题,分手了,现在想把属于她的那一部分要回来,不知道该如何办?她也同意放弃她所享有的一半产权。 现在房开已经在帮我办理房产证,就目前情况看,房
我在08年出资买了一套房产,当时和女友感情好,准备结婚,所以,在没有打结婚证前提下购房合同写了我和她的名字,房屋主贷款人是我,而且一直都是我在还款,最近因为感情问题,分手了,现在想把属于她的那一部分要回来,不知道该如何办?她也同意放弃她所享有的一半产权。 现在房开已经在帮我办
我家拆迁了,拆迁协议上是我父亲签的字,以前房子的房产证也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情况是,我父亲身体很不好,但是现在房子还没有下来,如果在房子分之前父亲去世,虽然房子可以是法定继承,或者父亲现在立遗嘱处置给我的母亲,到时候房子分下来,产权可以写我母亲吗?能不能过户到我母亲,还是有其他程序,房子还能卖吗?
产权证在婚前,是男方名字,但购房发票是女方名字,法律上这个情况是属于谁的婚前财产呢。现在结婚已经6年了,想加上女方名字和孩子名字,按照继承、赠与、买卖哪个情况比较好,能够办的好又节省费用呢?
我有一朋友,他父亲的弟弟十年前因为经济困难,但想买新房,所以把已有的旧房卖给了我朋友的父亲,并向我朋友的父亲借款购新房,由于兄弟情义,我朋友的父亲一直未办过户手续,现我朋友长大,我朋友的父亲要求其弟过户给我朋友。但是,由于房屋的涨价,我朋友父亲的弟弟要求签一个协议(房屋不经他的同意不得处理,并且日后
我于2003年7月1日与开发商鉴定合同,购买被告所开发的居民房,2003年9月我发现房屋屋顶、东房山漏水,后多次与开发商联系,对房屋进行维修,可是至今开发商没有彻底解决该房屋屋顶、东房山漏水问题。 在2005年12月15日,开发商承认“檐浅设在阁楼与楼层之间,没有做防水,造成房屋楼顶和东房山漏水”,同时承诺2006年将檐
我是2007年12月购买的长安十号13号楼A型房屋,2008年收房时发现与房屋设计图不符,经协商后开发商同意同等置换成7号楼B型房屋。住房至今除房证没有拿到外,一切良好。(7号楼合同上写明入住后360天给房证,但不知什么原因至今未拿到房证)现小区其他业主联名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入住日90天后至今的已付
我姐妹五个,没有兄弟,母亲先逝,父亲由大家协商在老三家扶养,由大家每年出生活费(其中父亲有房一间半)现在开发给楼,在父亲去逝前大家写协议书由老三扶养房子归老三所有,后来又有单位补发工资,父亲去逝的远丧葬费由大家拿的钱,我想咨询我们大家是否能得到部分财产和工资,工资是父亲去逝后补发的。
我们家在早期将房子卖给了别人,但土地仍然是属于我们的,现在我们需要用到那块地,但房屋的屋主已经过世,他的子女则在拆建原来的房屋,不同意我们买回,改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