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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问题
房屋维修问题 我于2003年7月1日与开发商鉴定合同,购买被告所开发的居民房,2003年9月我发现房屋屋顶、东房山漏水,后多次与开发商联系,对房屋进行维修,可是至今开发商没有彻底解决该房屋屋顶、东房山漏水问题。
在2005年12月15日,开发商承认“檐浅设在阁楼与楼层之间,没有做防水,造成房屋楼顶和东房山漏水”,同时承诺2006年将檐浅剔除,彻底解决房屋屋顶、东房山漏水问题。在2006年夏季,开发商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经维修依然没有解决该房屋漏水问题。后经过多次协商,2008年夏季开发商对该房屋再一次进行维修,可该房屋屋顶、东房山漏水问题始终没有彻底解决,自08年维修后至今,我再联系物业,物业联系开发商,而开发商没有再对该房屋进行维修。
现在我是否能够起诉开发商,如何进行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j197……(天津)
提问时间:2010-08-04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