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与合同,工作一年半,但公司没有交任何保险,如果我去同行业公司工作,算违法吗?如果签订合同后一直没交保险是否算无效合同,如果是无效合同则是否认为之前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为无效?请问如何规避?
签定竞业禁止协议与劳动合同一样吗?我只签定竞业禁止协议还能要求双倍工资吗
签定竞业禁止协议与劳动合同一样吗?我没签定合同,只签定竞业禁止协议还能要求双倍工资吗
各位专家,我们公司和员工签有一个补充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规定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行业,公司支付其离职前十二个月薪水的1/3作为补偿,除非公司书面同意才能不遵守这个协议。 现在我的问题是: 如果我离职了,如果公司不按竞业协议给补偿, 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或是出一个书面的同意书表示放弃
公司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有一条:“除非得到公司高层同意,员工在合同期间内不得与公司项目竞争对手讨论与公司利益相关的事宜。员工辞职离开公司后的六个月内,不得为公司项目竞争对手提供任何形式含全职或兼职的服务。” 不知道这项规定是否合法,在我办理离职时,我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但一个月后公司却说
我与公司同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其中保密协议中规定离职要提前6个月通知;竞业禁止协议要求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去有业务竞争的同行业公司工作,但公司必须付两年补偿费。现在我要离职,公司要求6个月后才能离职,是否合理?劳动法规定离职提前通知期和竞业限制只能限制一个,但是两份协议都签了,公司说他选择保密
本人在一家公司风控部做文员的工作,公司要求我们签署了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中提到“无论以什么方式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如果被发现有违反协议者,公司将要求违约者赔偿50万元培养费。”我在3个月后提出辞职,并且我没有看见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这份协议也没有提及给我任何经济补偿,这份协议合法
事件要点: 1、我于今年5月12日入职某企业,当时签订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协议,于7月11日到期,约定了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职位是行政人事助理,试用期满后,经甲方(公司)认可,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协议没有约定劳动时间,社会保险等等。公司周六正常上班,没有安排补休。 3、7月27日,公司通知我试用不合
请问:购期房签协议时,宣传资料上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可现在签合同时确只剩33年了,无形中缩水了17
购期房签协议时,宣传资料上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可现在签合同时确只剩33年了,无形中缩水了17年,因当时不知情,合同已经签了,要是相差几年也就算了,可这也差太多了,等到明年我们接房办好土地使用证时,可能就剩30年了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