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价值该如何评估评估?是否有相关的评估模式? 动产抵押权范围如何界定?
我现接手一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转让的方法,换法人为自己还有负责人为我自己。但是不知道学校有没有抵押或者质押。
当地有一女法官,某年2月将婚后汽车抵押给其亲戚(该女法官与亲戚其的债券债务关系系虚构),车辆价值15
当地有一女法官,某年2月将婚后汽车抵押给其亲戚(该女法官与亲戚其的债券债务关系系虚构),车辆价值15万元,同年3月向法院起诉离婚,问该女法官与其亲戚是否涉嫌犯罪(涉嫌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因为当地有为离婚先虚构债务后起诉,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而构成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债务人用自己的1台动产设备登记抵押向贷款公司借款100万【发票价格是365万】,我3人再做担保,法院已经判决先拍卖债务人的设备,不足部分由我们3人承担。几个月后法院执行局说,这个设备也登记抵押给另一个贷款公司了【200万】,其他地方的法院判决书也来了, 而且比我登记的还要早。我现在想知道我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abc公司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00万元 同时公司的设备作为抵押【发票360万.2007年】并办理了动产登记,我做担保人,法院已判决而且生效内容如下1.abc公司还钱 2,贷款公司对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权。3,担保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现在抵押物已经拍卖了102万,突然发现abc公司的抵
房屋所有权是是甲,然后已经在银行抵押贷款了,今年甲已经和乙签订了今年一年的租赁合同。然后现在甲和丙签订明年开始的5年的租赁合同,而且租金现在马上一次性付清5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完成,并且租金也已经付清后,于今年比方说10月份,甲的银行贷款还款日期到了,但是因为无法偿还,因此银行是抵押贷款的,因此银行可以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