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酗酒过渡,反道骑自行车撞了驾驶电动车的受害者,造成受害者头部、膝部受伤,经交警处理事故责任方是骑自行车者负权责,交警交由双方自行调解未果,受害者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损失费(医生要求养病两周),营养费合计2000元,对方不同意,只付1000元,受害者不同意,交警未经调解,让受害者自行诉讼,请问:受害者要求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我在洗车场工作 在工作中不慎把客户的车和他朋友的新车一起已行驶600公里 在调解不行的情况下 把我和老板告上法庭 我在此事故担什么责任 我要出示什么手续
我在洗车场工作 在工作中不慎把客户的车和他朋友的新车一起已行驶600公里 在调解不行的情况下 把我和老板告上法庭 我在此事故担什么责任 我要出示什么手续
一起交通事故中我车上有人受伤(骨折),住院15天后回家休养,且目前仍在休养中。《机动车强险》中人伤的一个赔付项目是护理费,我咨询对方(撞我车的人)保险公司(阳光)赔付手续和材料的时候,保险公司告之我说关于护理费,如果没有请专业护理人员,那么护理人员就必须是伤者的亲属,不是亲属就不赔。如果能证明是亲属,
我的司机出事的前天晚上加班到11点,第二天下午开车打瞌睡撞到一个学生头部软组织受伤,缝了7针不用做手术。在医院住了20天的时候医生建议开3个星期的药可以出院回家治疗。但病人家属坚持住院直到好,共住了45天花了药费17500元,我的车买了第三者责任险5万和交强险。对方现在在医院不出院,提出要赔偿营养费、护工费、1500
小小的车祸,事故认定书对方负主要责任(70%)。我方去医院票据1300元左右,交警处理对方赔偿我方1000元,对方据付,说是没钱。交警说遇到这样的无赖没办法处理,要不就去法院,听说去法院找个律师还要2000多元。难道我就只能认倒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