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政府以搞企业为名征用的土地到现在土地所有权归谁?征用土地的补偿资金未兑现怎么办?
企业租用我村集体土地到期后拒不归还 政府帮企业扬言要强行征用
安徽三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涡阳化肥厂)以办建材厂名誉租赁杨东自然村土地25.17亩,2010年4月11日已到期,当土地租赁到期的前10天。即2010年4月1日杨东村群众把租地合同呈报官路口社区到期一事,请求社区与该单位联系商谈相关事宜。并征得社区同意书面向其提出租赁土地到期问题,派人与杨东村民代表会面,协商处理。可该
60年代政府用集体土地建粮站,现粮站倒闭多年,集体有权收回该土地
60年代政府用集体土地建粮站(已查不到当时是否有补偿或其他协议),、粮站倒闭多年未用,现政府拍卖土地开发,原集体强烈抗议,认为土属原集体所有,集体有权收回该土地吗
关于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和补偿标准,该如何维护正当权益。
我家是宁城县天义镇的,由于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自家土地,有如下几个问题向您请教: 1,因为几年前分地的时候,地不怎么好,庄家都不长,所以当地的大队为了补偿,就在原土地合同分出的标准亩数超出很多。当初合同上标注1.8亩,加上开荒扩出来的部分,已经到了大概4亩左右。而且本地每家都多地,是很普遍的事情。是不是我们
2007年我在队上开荒地30多亩,开地时也没有人阻拦。现在政府要征用我的土地,村集体的人员就说只给我们百分之四十。他们这样做有没有法律依据。这样做合法吗?
1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是否要经过农村集体同意才能征用?2 边防海警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营房区是否属于军事基地?
你好,我是济南市历城区遥墙街道办事处大李家村的村民,我想问下村支部想集体征用可耕土地30年,每亩1200元,此外近几年人口变动比如新增人口,死亡人口,婚嫁等变动皆不算在内,我们应该签协议吗?价格合理吗?人口变动不应按照当前人口吗?
政府征用集体土地二十年左右未用,使用权、所有权集体可以收回吗?
1993年,原区政府征用集体土地,当时只有(三、五千元一亩)转让给单位、个人建房,有部分土地二十年左右一直闲置未用。请问,这些闲置土地集体或承包户能收回所有权和所有权。假如收回的话,是有偿还是无偿收回。有偿,价格是1993年的几千元一亩吗?
请问律师,乡里现在搞建设,把该有的海田都给征用了,上面给了每个户人家相应的补贴,按人头算,现在一些村官仗着有点小职务说这个说那个,说嫁出去的女儿和生的孩子是得不到补偿金的,但是户口都是在所在地的,赔偿方式也是按户口人数赔偿的,按照法律的话是否可以起诉拿到应得的补偿金。
镇政府为了搞企业,为了和成片在几个村征用土地,当时是有偿使用。当时并无土地流转手续,在那个年代打着国家旗号,征用土地是没有质疑的。咨询一下土地仍属于当地村集体所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