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其中的一个合伙人,平时利用自己的权利,拿回扣,现在还在外面和其他人办同性质企业,生产产品一样,并带走公司业务,利用自己职权带走超过半数熟练工人去他新办的工厂,二天之内超过半数工人提交辞职报告,准备去他新工厂报到,已严重影响公司运转,如此下去,公司即将倒闭,因为当时合伙办企业的时候没有签订什么规定合同,请问他这样做违法吗? 现在他发话,意思是解散以前的公司,而以前的业务和工人都会转入到他新公司,能这样说解散就解散吗?我们另外几个合伙人就这样被架空了
合伙企业执行人利用合伙企业名义联系业务后收益未上交合伙企业,合伙人又追讨的权利吗?
律师你好,我与其他是朋友合伙经营了一家企业,情况如下:1、合伙企业执行人利用合伙企业名义联系业务后隐瞒不报合伙企业记账、收益不上交企业;2、现在提出退伙要求,在其他合伙人未同意退伙要求的前提下,六天后即接到合伙企业业务单位的业务,该业务在其提出退伙前就说即将签订合同,且数额是合伙企业1-8月份总额还多;3
我们一起三人合伙办企业,各人也出了钱,签了协议,也指定了人管理。现在指定管理的合伙人却没注册公司,而是把他以前的公司变更了一下,现在都三年多了。我可以撤回我的出资吗?现在业务所产生的利益或者债务我该承担吗?
合伙企业的负责人之前违约被其他合伙人起诉。其败诉后说他撤资,但其他合伙人又没有能力购买他所占的股份也不愿自己退出。这种情况下,合伙企业的负责人能用企业清资的方式开除其他合伙人吗?
企业性质等都改变了,员工可以要求买断工龄吗,法律上支持吗,谢谢
公司原来是台商独资,在台湾有注册,大陆也有公司,但一直没有注册,一直在大陆无照经营,已有10多年了,出货让别的公司代办手续,员工也挂在别的公司名下,包挺签的劳动合同,也是挂在别的公司名下的,对政府检查就说是挂靠公司的,实际业务上,仍用自已公司的名字,名义,现在公司变成台湾与大陆合资性质,现在要在大陆注册新公司了,作为
公司是否要对离职员工在外发生的一切业务(公司不知情的业务)负责
我司有一员工,9月12日离职。但该员工在9月10日以公司名义(其实并不清楚是否以公司名义)委托深圳某间拖车行和报关行安排拖车和报关,但一直没有付相关费用给此两间公司。现此两间公司要我司付清所有费用,否则将状告我司。事实我司对此笔业务并不知情,核查过,此笔业务是该员工在外进行的业务,与我司没关联,但该员工就
我是一个小型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企业在成立之初由5人共同出资每人所占企业份额20%,原一直在该企业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2009年企业内部口头准许其中一个合伙人承包(没有签订承包协议),我继续在该企业工作,那么我和该企业的关系是不是也是聘用关系?合伙份额不受影响,那么我该通过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甲方出劳务,乙方出钱, 1.成立后,甲方合伙人权益账户下会不会有净资产,还是净资产只归乙方 2.盈利是按比例分配,假设亏损100万,在没有特别协议的情况下,亏损是合伙企业承担,还是乙方承担,还是甲乙共同承担;散伙时,乙方有没有权利要求甲方拿钱补亏损 3.合伙企业如何分清公/私,合伙企业平时会计账目处理有没有范本
我和合伙人在2013年2月底前已协议分厂,有私下签定的公厂协议,现公章在合伙人手上,因为部份货款尚未收回,企业也没有注销,如果合伙人在分厂后用公章签定的协议是否有效,还有如果他把未收回的货款,通知道客户把余款转到他的帐户是否可行的
新成立一个有限公司去收购一个合伙企业,其法人、股东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相同,算不算是关联交易
由于投资方要求接款单位必须是有限公司,原来的合伙企业无法接款,于是由原来的股东又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法人也是股东其中之一。接款后,原合伙企业资产再作价转移到这家有限公司,算不算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