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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在外面办同性质企业,并带走大部分员工和业务
合伙人在外面办同性质企业,并带走大部分员工和业务 公司其中的一个合伙人,平时利用自己的权利,拿回扣,现在还在外面和其他人办同性质企业,生产产品一样,并带走公司业务,利用自己职权带走超过半数熟练工人去他新办的工厂,二天之内超过半数工人提交辞职报告,准备去他新工厂报到,已严重影响公司运转,如此下去,公司即将倒闭,因为当时合伙办企业的时候没有签订什么规定合同,请问他这样做违法吗?
现在他发话,意思是解散以前的公司,而以前的业务和工人都会转入到他新公司,能这样说解散就解散吗?我们另外几个合伙人就这样被架空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会有那么一天(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06-04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