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人某天应该是在家休息,不是上班日,可是他在路上开车被撞死了。可是他家里咬定他是来调班的。老板认为那天确实不是他上班,可是他家里却咬定是上班(确实不是正常上班日),这种情况下一般怎么判断是否是上班?
我岳父于2012年10月在宣城广德开发区的一家公司上班,上班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与协议,今年,也就是2013年的2月26日,在工作期间,机器中板材反弹,导致左手桡骨粉碎性骨折,断裂错位,伤处皮肤与肌肉撕裂,受伤后由公司送至公司定点医院医疗,个人未支付医疗费用,现手术已经完成,钢板仍在小臂中,医院说一年后才能取出。
之前入职时跟公司签了合同,培训上班不够一年要赔偿公司钱,现在因工伤不够一年离职,这种情况还要赔偿吗
之前入职时跟公司签了合同,培训上班不够一年要赔偿公司钱,现在因工伤不够一年离职,这种情况还要赔偿吗
因为一些矛盾与对门发生口角,之前只是一直争吵,后来对方的家人和社会人员来了几个要打我们这边的人,我们的人被拉回家没有出面人在屋内,对方踢门扬言要弄死我们这边的人,想咨询下对方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谢谢解答 能否控告对方恐吓或者寻衅滋事?
她是先怀孕我们后登记,2012年10月1日领的证刚过完年他就生下一男孩,她的父亲想叫孩子姓女方那边的姓,我没同意在她家吃饭的桌上就发生了争执。事后女方也没有和我联系,住了段时间我才知道女方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孩子该为女方姓氏。现在她要求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道,要求我支付抚养费
工作日中午就餐期间,被电瓶车轧到脚,当时没有大碍未报警,2小时后脚肿去医院,医生说要休息半个月,即时向单位反映了,现在要做工伤认定,但是当时没有报警,该如何处理?
如何定义"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支付双倍赔偿金?
你好,我是08年8月进入公司工作,签订了第一份合同;随后又分别在09年6月、10年6月、11年6月、12年6月与公司签订了第二、三、四、五份合同;在今年2013年的五月底,公司单方面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业务量减少,不需要了,而实际上原有的项目并未减少。公司说赔偿我N+1,我想知道,公司这样算不算无故跟我解除劳动合同
因电路问题电压过高导致村里很多家的电器被烧毁,有些都是刚买没多久的,今天电业局的过来登记了,但是他们只是说会帮忙维修,但是不会赔偿,像灯泡,充电器这种小物件都不予理会,我觉得他们这样好像不妥,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租赁期为2012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4日。 现在租赁期还有几天就要到期了,我跟房东说我不续租了,房东说必须提前一个月告诉他才行,只提前几天告诉他,不给退押金。 租房合同里有这么一条: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而且
我的朋友借我的钱,到期不还,但是他和他儿子女儿都说慢慢等,会还。偷偷把自己的两处房子给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得知我起诉其父亲后,其儿子女儿把两处房子再次卖出。造成我起诉的时候,已经无法查封房子。等胜诉后,也无法打撤销合同。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恶意串通,我是否可以告他们? 我有其子女在起诉前和我商量还款的
10年我跟一个人签订了一个网站制作合同,合同约定两个月做完,在制作过程中客户有增加了好多功能,拖来拖去托了两年,开始的时候他说的是怎么简单怎么来,可到后来是怎么复杂怎么来,托的受不了了就跟他商量弄完四个版块他就找别人做,是没想到他用这种方法拖着我想让我把整个网站弄完,可是照着他的要求再过两年也不一定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