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育有一男孩,婚内共有两套房产,一套无贷款(名字是男方的),一套有贷款(名字是女方的),孩子跟女方,当时考虑孩子跟女方把无贷款的房子给了女方,有贷款的给了男方(未还完的贷款由男方承担) 双方约定:1,一月内双方相互配合办清所有过户及户口迁移相关手续,在各自房产证上加上二人之子的名字,今后双方所有动产不动产包括房产财产二人之子都是第一继承人,双方若再婚也必须公正为婚前财产····· 现在问题出现在:离婚快两年了,女方一直不愿配合过户及户口迁移手续,还将两处房产所有证件都扣在自己身上,请问:我该如何通过怎样的法律来维护我的权益。
我哥和嫂子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的房子归嫂子,嫂子欠条欠哥哥22万,因为当初房子是婚前哥哥首付并月供买的。现在情况是,嫂子不愿支付欠条里金额,想把房子归哥哥,欠条抵消。而哥哥也无力一次性还清剩余按揭没法过户,就一直这么拖着。欠条是有有效期的,过了两年再不过户是不是哥哥就钱房两空?
有2套房,一套是已经还清贷款,房产证办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另一套还在还贷,是男方还贷,当时签的合同是夫妻共同共有,房产证还没办。现在两人离婚,两套房都协议归女方。 1、第二套房可以直接去办成女方名字的房产证吗?需要重新和开发商签合同吗?或者第二套房可以办成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吗(女方也同意) 2、第一套
我想问一下,我和前妻6年离婚,当初的2套房子,房产证上都是我的名字,但是一套过户给前妻(已办完手续),一套按照协议归未成年女儿(正在办理手续),前妻是女儿的监护人,我每月付2000块,一年24000给女儿做抚养费,我问下,如果给女儿的这套房子,办好过户手续后,万一我前妻有什么歪主意,她有权自私买卖掉归我女儿的
2005年通过中间人买的一套动迁房,协议签订他付房产过户的费用。现在三证已办全,他却说房子房产证只写他姐夫的名字,不肯过户,要求我给他姐夫几万钱,才愿意办理,这样的钱我该付吗?求答案!
在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即以母亲名字购买的),但还未办房产证;该母亲有两个女儿,母亲已2009年去世,之后二女儿居住此房到现在,大女儿在外地。现二女儿欲卖该房,首先需补办房产证。 想请教的问题是: 1.可否将该房产同时过户到两姐妹名下?如果有可能实现,在外地的姐姐需要什么材料?办什么手续? 2.如果大女儿愿意
婚后男方贷款买房,首付款为男方婚前房产,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
男方结婚前父母给他买了一套一居室,无贷款。婚后,因为有了孩子,我们将这套房子卖了170万,买了现在的房子,现在的房子总价是260万,我们交了170万的首付款,剩下的90万为贷款,贷款方为男方,房本的名字也是男方,现在双方共同还贷,目前还差10万贷款。现在男方父母不同意将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
婚前男方买的房,应属婚前财产没错,但上星期刚刚在房管局改为了老婆的名字,新的房本还没下来,旧的房本现在房管局里了,如果离婚的话,还能不能挽回?
我的叔叔前几年向我借了50万元,但是到现在都没有还钱给我。最近我向他追讨欠款,他表示已无力偿还,他表示愿意用村里的3层小楼来抵债,但是我的户口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了,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能把这小楼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