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汽车撞伤了脚,第一次去医院落的费用是他支付的,后面的医药费都是我自已付的(注明:因每次去医院治疗他都讲没时间,如好了就叫我同医生讲开证明去交警结案),交警事故认定书写明是小车的全部责任,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现在脚还没有完全治疗好.请问我应怎么去处理.谢谢帮忙
大家好。我一朋友开了一个大货车,装载了货物在一丁字路口小转弯直行后,已进入正常行驶状态,后面一小车司机乙发现我朋友车辆后,想及时减速刹车,但是由于乙喝了酒,是醉酒驾车,错把油门当刹车,撞进我朋友的货车尾部,当场死亡。在责任认定里面,写了我朋友几点情况:超载,有一车灯不亮,认定的事故为两车碰撞(为什么
夜间大货车在高速上行驶突然大灯不亮了,撞到左边隔离带导致侧翻。造成驾驶员内骨骨折3根,脾脏损坏,乘客当场死亡。保险只买了第三责任险、商业险和交强险,请问交强险可以理赔多少?
开车经过汽车销售店门前时不慎碰撞到停放在店前的新车,销售店的说车辆是未售出的新车除维修费外还要赔付车辆折价。是否合理?保险公司能理赔吗?有相关的赔付标准?
自行车在路边停留时,被一辆拐弯的电动车撞伤,自行车后座一岁半的孩子在自行车摔到时孩子右脸摔伤擦破红肿,小孩做CT需打镇定剂对小孩不好,所以未作检查,未住院。事故科判定电动车全责,协商未果,如起诉是否能够获得赔偿。 自行车在路边停留时,被一辆拐弯的电动车撞伤,自行车后座一岁半的孩子在自行车摔到时孩子右脸
这个月五号晚上八点左右,我父亲骑电动车载着母亲从工地回家的路上,被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撞上,导致父亲死亡,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法律对这种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判?我家应该得到哪些相应的赔偿,对方应该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您好! 我姑父与同事一同在去往工地的路上,我姑父私有且由他驾驶的三轮车在路上翻车了,车上有一名同事受伤且住院。期间,受伤者的医疗费用由工地工头承担了部分。现在该受伤者要告工地的工头和我姑父赔偿损失,但工头回复,他与工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只是中介性质,介绍他们去做事,他们有权选择不去,所以要赔偿损失
2010年7月3号!晚上19点30左右我骑得一辆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我走的是东边边!就在这时候从西边抛出一个小孩!一下子撞到我车上!造成我深受重伤!那个小孩也受伤啦!造成在、小孩胳膊骨折!我全身都是伤!然后我们都去了医院!我带伤跟他们去的医院!到医院我把所有应该交的费用都交啦!当时就打了3000元钱!然后又给我家
2010年7月3号!晚上19点30左右我骑得一辆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我走的是东边边!就在这时候从西边抛出一个小孩!一下子撞到我车上!造成我深受重伤!那个小孩也受伤啦!造成在、小孩胳膊骨折!我全身都是伤!然后我们都去了医院!我带伤跟他们去的医院!到医院我把所有应该交的费用都交啦!当时就打了3000元钱!然后又给我家
我被汽车撞伤了脚,第一次去医院落的费用是他支付的,后面的医药费都是我自已付的(注明:因每次去医院治疗他都讲没时间),交警事故认定书写明是小车的全部责任,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现在脚还没有完全治疗好.主问我应怎么去处理.谢谢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