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一位员工在工作中由于他个人操作不当不小心割到手臂,当时在人民医药花了135块钱的医药费,全部由公司支付,且咨询医生说小伤,2个星期就会好,包扎好后离开。之后他回家了,期间据他自己说因为手肿,在他亲戚开的药店输了四天液,10天后他回到公司,没安排他干重活,但他自己老是借口上厕所怠工,就这样又拖了10天,昨天老板看他又怠工了对他提出警告,之后他提出辞职。在清算工资时,他要求公司支付那四天输液的钱,并声称伤口仍痛须支付他工伤的赔偿。想咨询各位大能,像这种情况公司要怎么赔,赔多少(大概值多少就行)?
左手中指第一节大半节切断应是几级伤残?在付清医药费和工伤期间全额全勤工资的情况下还要赔付多少?
我是一个木制品厂的老板,十月份一工人在木工机械上伤了左手中指的大半节,受伤后马上有其他工人送医院治疗,付了所有的医疗费和车费,工伤期间工资全额全勤发放了,而且伙食也增加了营养餐,现在工人要求赔付伤残补贴,我也不知道他够几级伤残?按法律还要赔付多少?
发生工伤住院期间有的医药费都是进口,不在工伤医药费保险范围内,现在单位认为这些医药费应当由我本人承担。我从工伤保险里找不出不在医疗保险外的所产生药费用应当由谁由承担,也没有确定说让单位承担,现在单位让我拿出法律依据,我应当从哪里找出这样法律依据?
发生工伤住院期间有的医药费都是进口,不在工伤医药费保险范围内,现在单位认为这些医药费应当由我本人承担。我从工伤保险里找不出不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费用应当由谁由承担,也没有确定说让单位承担,现在单位让我拿出法律依据,我应当从哪里找出这样法律依据?
工伤治疗过程中的医保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商业保险理赔,而对于部分自费治疗费用,企业是否可以不承担赔付?有何法律依据?
请问用人单位已经先支付了医药费,并主动为其做了工伤鉴定,那么保险公司所保险的医药费应由那方领取,用人
请问用人单位已经先支付了医药费,并主动为其做了工伤鉴定,那么保险公司所保险的医药费应由那方领取,用人单位还需对其做出什么赔偿吗
肇事的一方酒后驾驶电动车从后方撞倒行人,导致行人脚踝断裂,交警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认定肇事方付全责,但是未签订赔偿协议,只是肇事方口头承诺会付该付的责任,但是肇事方付了一部分钱后手机关机,找不到人。请问我作为行人方的家属该怎样维权。
我公司雇佣的一名员工在工作中猝死,死者家属和公司负责人均承认视同工伤,虽然未交纳工伤保险,但公司负责人愿意参照工伤标准赔付,对其中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死者父亲的抚养费无异议。争议的是:死者有一11岁的女儿,属于残疾2级。双方同意抚养费给予至18周岁,但死者家属说是残疾人要多给15年的抚养费,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