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农村卖房的时候,把地无偿的给买房那家种植20年,并签下了合同,但是现在签合同的乙方死了,他家的子女和妻子有没有继续种植这块地的权力?合同法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我可不可以要求终止合同,把地要回?
该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在此合同下,如若其转包的土地或果园被集体征用,甲方能否得到补偿款?
2004年,不同村的两村民签订了以下合同: 甲方将原承包集体果树**亩,转让给乙方长久承包,期限按国家政策承包权而改变。转让费乙方一次性付清**元。甲方原承包集体果树税由乙方按时缴纳给国家。甲乙双方签字并有见证人和村支书签字,但并无村委会公章。 此合同是否有效?现在此承包果园被集体征用,甲方是否享受补偿款,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经新华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于永和(简称耕地使用权转包给王俊杰(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义如下; 一。耕地7亩水田。二。转包期从2003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0是止。三。由方向甲方支付转包金5600。00元。四。农业税由乙方负责.五.在承包期间内不得在包地内搞建筑在本村所归定的按地所负担的一
A公司和B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间为三十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减免承包费,两年后B又和C签订转包合同,并以每亩地高于500的价格签订,并保证水电一切正常,C种植第一年遇到冰雹,损失惨重,并且水电不能得到正常使用,造成经济损失,请问C的承包费该向谁要求减免?
土地使用年限还有15年。发包方是村委会,原承包人然后转包给乙方,乙方现在转包给我。但是那份合同没有去乡镇相关部门备案。这样有效吗?再说当时也是傻傻的。三张A4纸的合同,只有在第三页签上我和发包方的名字,我担心以后有什么问题他们把前面第一页和第二页的内容改了我可咋办呀?我都怀疑这样的合同的有效性。请帮忙回
我家于2003年承包郑某家土地 由于郑某家的直系家庭成员不在本地 于是同郑某的姨妈签订了土地转包合同并且郑某写了委托书传真回家 因郑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拒绝了一年一次的转包方式 所以土地转包合同上写为转包至二次承包期,当时是二十四年 并一次性付清了合同上写明的转包费用 此为背景 由于近年来国家的优秀
签的土地转包合同,说合同到期我就来收回自己的土地,到期后对方栽种的树并未处理掉,对方也未和我沟通。 我可以处理这些树吗?我怎么处理才行?如果卖掉,卖的钱可以归我吗? 现在我已把树卖掉,请问这钱该给他吗?给他多少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