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号我们开始做兼职,只做到了4月28号,当初应聘时我们问他,工资怎么结算,他说月结,每月十号发工资,五一三天他让我们做一天,工资是60,我们没同意,他说那就和平时一样做晚上三个小时,我们说可以,结果因为28号发生了不愉快,我们29号没去上班,他们给我们打电话的时候我说我们不做了,第一次去商量工资时,他们说
4月3号我们开始做兼职,只做到了4月28号,当初应聘时我们问他,工资怎么结算,他说月结,每月十号发工资,五一三天他让我们做一天,工资是60,我们没同意,他说那就和平时一样做晚上三个小时,我们说可以,结果因为28号发生了不愉快,我们29号没去上班,他们给我们打电话的时候我说我们不做了,第一次去商量工资时,他们说
我有两个小孩,计生办要我去做结扎手术,但我很胆小,心里害怕,不愿去,计生办人员说,不去也行要交5000元钱,而且不开字据,我很矛盾,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是巩义市的一名老师,在我们住的小区内,2010年以前买的房子和2010年以后买的房子物业费收取的标准不一样,这是否合理,我们该如何解决?谢谢
用户不知热力表损坏,而热力公司依发改委文件全额收取暖气费是否合理
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知情权,而热力公司每年都要检测供热情况,住户热力表如损坏应及时告知用户更换,但热力公司的做法是在用户往年已缴纳了暖气费后要按全额补缴,理由是你家的热力表损坏,发改委文件规定热力表损坏按22元/m²,并且更换的热力表价格是1800元。请问:用户不知热力表损坏、更不知何时损坏的情况下,这种做法是
请问单位最低保障金发两百是否合理,全部上班人员却分为待岗和在岗,工薪不同
我们是一家国有单位,市里指派了新领导上台以后,拒给我们缴纳三险一金不说,并让我们上班人员分成两批,一批拿全工资,一批拿最低工资,两百元,每天四次签到。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方式是否合法,同样上班的都是正式员工,手续齐全,待遇不同不说,而且三险一金也不缴纳。
我家是农村的,以前分家时我父亲与我的叔叔各有七十平米的瓦房,04年叔叔进了楼房,旧房3000卖给我父亲,签订的有合同,并且把房产证给了我父亲。我家的房和买的我叔的旧房是连在一起的。前段时间父亲想把两个房产证合一(一个是自己的,一个是买房时我叔给的那个)。但是去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时却被告知要交纳7000费用。买
在天津市西青区某一小区为收取卫生费、水电费为借口,要求每个外来租房人员办理一张出入证,没有出入证的不让进去,给亲朋好友来访造成了极大的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