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目前很多部门都已经网络化办公。21日,我受本部门领导命令,为他人处理工作事务(当着领导的面),22日,问题并未完全处理好,同局多部门协调处理,并未再听取我的建议。23日,放假我报批准后外出看病。收假回后,我部门领导当所有人的面对我说,XX厅XX主任(和我单位领导同级,股所级),“禁止XXX进入XX厅”并要写上公告...,经各方了解后,知道事由是由于,处理公事原因引发的(认为乱来,盗用他人用户进系统,说明:单位电脑均有桌面操作监控和视频监控)。试问:当众诽谤造成侵权吗?属于什么权?如何维护?
使用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用来保健盈利是否属于侵权?其最大的风险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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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人逃逸,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他应付什么法律责任? 情景 我在直行道等红绿灯,她从我的道上右拐,将我挤到护栏边后压到我的脚,他是有自己的有拐车道的,压到我后我叫喊他倒车,后下车查看说送我去医院却又开车逃走,后来我报警,通过交通信息平台下午才找到了他,他该受到什么处罚?
我有个大学同学,大二以后便因有矛盾至今。从大四开始,我老是接到不明电话,先是要和我交男女朋友,而后发展到她租房子到期不搬走等等一些事都把我电话留下,搞得别人老给我打电话,严重影响我正常生活,我想麻烦问下律师,这种情况属不属于触犯我国法律,是哪几种,如何解决
我妻子于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5月底因财产分割问题撤诉,7月初本人提起上诉,7月底法院协议离婚,并将一间店面判决给我,后来我得知前妻已在6月底将属于我的这间店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私自签了5年的订租赁协议,请问我前妻签订的这份协议是否有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有权利拿到自己的那份租金吗?
男方和女方均为二婚,2009年5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女方没有正式工作,靠打工为生。二人在接触中,女方提出想找个对她负责任的人,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好好地和男方过一辈子。(女方曾向男方哭诉:她与前夫共同生活了近十年,生有一子。后前夫突然向法院提出离婚,孩子判给了男方,很是伤感)。男
05年,我和男友认识的,一直以小夫妻同居,开始的时候他不让我见他的身份证,我也没多想,因为他在舜井街开了个柜台卖手机,有地可询,但半年后就不干了,跟他的朋友在外面跑,不知道干什么。一年后,我发现他跟我在一起的同时跟另一个女孩在一起,后来他道歉赔礼,我也原谅他了,他说要跟我结婚带我回家,但每次都有理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