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7月参加工作,至今已有33年工龄,但与公司已经解除合同关系。2010年因患脑梗塞,冠心病,头晕,眼睛看东西模糊。已3年未从事任何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生活能够自理。这种情况是否能够办理病退?如何办理?还恳请社会人士给予帮助解答。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员工工龄问题..公司被收购是否要买断工龄.重签合同
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员工工龄怎样处理.是否有赔偿工龄.重签合同会怎样算 问题补充: 领导说合同不用变更.直接用原合同.这样有什么问题吗.关于工龄方面直接就是承认的吗.是否需要补充协议..我们可以要求买断工龄吗。...要求赔偿工龄是否合法..
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员工工龄怎样处理.是否有赔偿工龄.重签合同会怎样算 问题补充: 领导说合同不用变更.直接用原合同.这样有什么问题吗.关于工龄方面直接就是承认的吗.是否需要补充协议..我们可以要求买断工龄吗。...要求赔偿工龄是否合法..
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是不是单位应给“买断工龄”人员交社保?
我1981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原公司企业改制后工作至今,应付职工买断工龄款,转作公司向职工借款(打给我借据),退休退还。现我被企业强制解除合同,我要求应付我借款利息,公司说:只退借款,不付利息。我想咨询利息应不应该给我,如何计息?
公司要转让卖给另一个公司,原来的员工可以要求买断工龄吗? 还有有什么依据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们公司是股份制企业,2013年被自然人收购,自然人要更换原来的厂名和法人代表,我们和原来公司签合同还没有到期,是不是要重新再签一份,我们以前的工龄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买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