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邻在6年前在自己责任田里栽上杨树,致使我的责任田无法正常耕种。基层政府不但不管还说:你也栽树!试问基本农田栽树违法吗?
我的朋友与人合伙租用基本农田40余亩,建设观水产养殖场,合伙经营不到两年,其他3人就退出股份,于2007年1月1日签订转让协议,以17万多元将鱼场的建设投资转让给朋友一人经营,转让协议签订后朋友支付了现金一万元,朋友在经营中发现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鱼场的建设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应该由原合伙人中分管建设的人承担责
占用基本农田,建造违法建筑,收取租金,高某和周某犯有什么错误?
尊敬的各位法律专家: 2006年杭州市余杭区乔司镇朝阳村法定代表人高宜芳以杭州市余杭区乔司镇朝阳村经济联合社的名义,将杭州市余杭区乔司镇乔司镇朝阳村12组的约10亩基本农田的土地使用权以3500元每亩每年,出租给杭州友邦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荣财。 然后周某与高某又以杭州市余杭区乔司镇朝阳村经济联合社
我们村的队长现在开全体村员会议说有开发商要征用我们一直以来都是要来种水稻的基本农田,我想咨询下,他这样是不是违法土地法的,还有就是如果到时村里过半数人同意,我家不同意,他是否有权强制征收?打官司能赢不?我应该怎么做。
南平市政和县铁山镇政府未批先占村民耕地(基本农田)300亩的违法行为
尊敬的福建省监察厅 陈厅长 你们好! 我们是福建省政和县铁山镇大红村原尾自然村的村民,2010年,铁山镇政府以开发工业园区为由,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及相关部门征地程序强行征用我村民小组耕地,外洋公路下(俗名周屯洋)基本农田保护区300亩,其中我原尾村民小组80亩、李屯洋村200多亩。目前被镇政府强行填埋毁
们是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和平和平村委老街子村民小组村民,共24户,120多人,有41亩优质保水田(基本农田),我们祖祖辈辈是靠这41亩“保水田”生存度日,这41亩保水田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已经承包给了我20户村民。2002年,屏边县和平乡政府为小城镇建设要征用这基本农田。在未经法律途径取得批文的情况下。采用先斩后奏的办
我们是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和平和平村委老街子村民小组村民,共24户,120多人,有41亩优质保水田(基本农田),我们祖祖辈辈是靠这41亩“保水田”生存度日,这41亩保水田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已经承包给了我20户村民。2002年,屏边县和平乡政府为小城镇建设要征用这基本农田。在未经法律途径取得批文的情况下。采用先斩后奏的
基本农田,我家已种了多年的耕地,是国家每年给补贴的那种地,就是没有土地使用证,今年林业上在耕地里载上了树,并说每亩地每年要交25元的费用,要连交50年。前期林业讲,只要能证明地是国家补贴的,能找到当时的证明人开证明就可以,后来证明开来后,林业上又说不行了,要土地使用证,因我家是工业户口,当地有关部门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