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给XX两万,还钱日期写的借条上是2011年11月30日。当时由于他的拆迁房,没有房产证,给我压的是一份拆迁房的证明。情况就是这样……现在我还可以走法律程序吗?或是该怎么做
我们是一家企业,有很多离职员工都不是按正常离职的,没有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如果他在外面出现什么事故拿着合同来找我们公司,我们公司要付法律责任吗?
事实是:马某想投资给李某780万元,他是公务员不便出面,通过我把钱借给李某。马某将780万打到我银行卡上,我把780万打给李某。李某写借条:今借马某人民币780万元,并有李某签名。我把这张借条给马某(我有借条的复印件),同时写给马某收条,写有:收到马某人民币780万元投资李某。现在李某还不出钱,马某把着我打的收条
我们拟制了一份欠款协议书 他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能否帮我们维权 还有什么漏洞吗
欠款协议书 甲方:石家庄柯能工具有限公司驻沈售后服务部 乙方: ____于__年__月__日,从石家庄柯能工具有限公司驻沈售后服务部购买63快换钻首__支。单价为90元/支。(本钻头现金售价为80元/支)双方经协商,乙方自愿以90元/支价格赊欠购买。并于__年__月__日内如数还清。 如到期不能还清,甲方可
我家有临街营业房4间,是祖传土地,2009年旧村改造拆除,拆迁合同双方约定18个月回迁营业房,时隔4年甲方诋毁合同,不给营业房,原因集体所有制土地,村民大会决定,没有营业房这一说法,请问1951年国家颁布土地方产证还具有法律效益?
结婚前自己有点存款,婚后老公想拿来买房子,但给我打了借条,有法律效益吗?离婚后可以给他要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