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由于债务问题,导致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现在的问题是夫妻共同债务我们协商平分,但是借条都是我签的,平分后,借条该如何处理?需要更改借款人吗?离婚协议上写清楚债务平分是否可行?债务大概有200多万
妹妹妹夫需购房06年11月借我们款40万,3年追款13万,剩余妹夫不还。10年10月我们起诉。11年1月开庭确认资金流向购房开发商,7月开庭确认笔迹鉴定属实。6月妹妹与妹夫起诉离婚。现2案子判决书都未下达。我们想问:夫妻共同债务,怎么保证他们离婚后妹夫能确保偿还我们的全款不。
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方隐瞒另一方,况且没用于家庭生活,半年内借款超百万的属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我老公2008年贷款买房,2009年跟前妻结婚,2010年协议离婚,当时前妻索要房子市值的一半即三十万,离婚后前妻拿到二十万才搬出房子!直到今年我俩结婚,五月底还清剩余的十万!否则前妻会纠缠我老公的父母理论!我想弄明白,本来房子就属于婚前财产,他们的离婚协议里写着:我老公给她房价的一半,房子归我老公所有!这条是
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女方借债为父母治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样算这笔债务?女方在婚姻存在期间因为父母需要治病,而且需要的叔叔款项较高,兄弟姊妹共同出钱为父母治病,女方由于家境不太好,于是借钱为父母治病,她与男方离婚时这笔债务是否共同债务?
我丈夫已失踪3个月,在我们婚后债务人向我丈夫借款172000元,并写有借条一份,后我丈夫口头表示该借款债务人已归还。但最近我发现该借款的借条原件还在我家,请问我有权利向法院主张追讨该借款吗?如果借条上的借款日期距离现在已过2年,是不是就打不赢官司的?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我老公本来是有工作的,但他好高骛远,去借钱做生意,借钱的事我开始并不知情,借钱的时候也是他一个人去借的,一个人签的借条,期间我也没有享受到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还一直为他的开支付出,之后他工作没了,无力偿还,才告诉我借钱的事,想到夫妻一场,为还他的债务,我也欠
丈夫瞒着妻子在外借了一百多万高利贷,5月18号债主上门讨债,妻子才知道此事。债主说丈夫借钱是为了在万盛做工程,但工程款至今未收到,所以还不上钱。丈夫从5月17号到现在已经5天没回家了,我也联系不上他,请问丈夫瞒着妻子借高利贷,算夫妻共同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