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个月底(7月31日)合同就到期了,公司也没有跟我谈过接下来是否续签,所以我打算期满就离开,我们压有一个月的工资,现在老板跟我说我要离开却没有跟他打招呼(因为我过来这家公司上班是他同意的),这点我承认,但我的经理还有厂长他们都知道,在本月15日甚至更早就知道我不再续签合同要走了,我现在害怕公司会找各方面原因克扣我工资。像我这情况到期不做了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呢?而且我现在的工作都已经交接完了,老板才过来跟我说不知道这回事,说"今天了,28号了才知道",如果他们以我没提前一个月通知来说事,我该怎么办?
房主把房子做了房屋代理,但邻居说孩子打鼓有噪音,其实我们已经垫了橡胶鼓垫,并且只有15分钟,不是每天都有,时间在下午6-8点间,如果因为这个,房主让我们搬走算违约么 问题补充: 通知我们的是中介,我们没有和房主直接联系,他做了房屋代理,中介通知的我们
我在用人单位的试用期为两个月,那么如果我想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提前30天书面申报呢?听说新的劳动法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天跟用人单位提出就可以了,如果我提出了要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么?如果我不提前30天书面申报的话我要不要赔偿损失或者毁约金? 那么如果超过试用期就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
我第一份合同日期是2007-03至2008-02,现在这份合同日期是2008-03-01至2009-12-31,公司于2009-11-30日书面通知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这个情况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租的房子是和二房东签的。因为大房东单方违约导致二房东无法继续履行我的合同,所以提前一个月给我打了电话要我搬出去,并有介绍其他房子,可是我都不满意,所以只能退房。合同上只注明甲方(二房东)如果要收回房子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我),但是并未提到甲方要承担多少违约责任。我想问下,二房东是否构成违约,如果
我合同7月8日到期(两年),到现在场子也没给通知是否续签!请问:1.场子是否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 2.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可以得到赔偿么?(给的2个月补偿金不算)。请律师告诉下,谢谢!
我的劳动合同已到期超过一个月,单位还没有和我续签,也没有通知我离职,而且工作还很多,请问我可不可以要
我的劳动合同已到期超过一个月,单位还没有和我续签,也没有通知我离职,而且工作还很多,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谢谢!
本人到月底1年的劳动合同即将终止。 公司在那以前也没有通知要和我续签。而且现在我也不想续签了。 因此想咨询下,在这种情况下。主动提出不续签后,是可以做到合同期满,还是必须要有一个月的移交期?
我的合同是7月31号到期,在此之前有询问过公司人事部有关续签的问题,当时的回应是到时候有关人员会跟我连续跟处理。但是在7月29号下午突然就收到公司跟我不再续签跟要求我办理离职手续的通知。 对此我想询问下这样的做法是否在有关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而且因为这样而对我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