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一私企工作,企业注册在大连,工作地址是山东黄岛,有劳动合同,2010年5月3日因工作受伤,受伤的那个月按50%给开的工资,之后领导通知他上班,因领导也知道他的手没好所以让他扫地,但是医生建议休假养伤,并开休假条,但领导说这是我弟弟自己的事情跟单位无关,还说只要单位通知你上班就必须上班.事情发生到现在快3个月了,单位只是把病历等东西都收上去了,说去报工伤,但无任何回音,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姨父在2007年底,在一家建筑公司务工掉到电梯底,下半身几乎没有知觉,至今仍然躺在医院,长期请一个人和我姨一起照顾。事故发生后,建筑公司认为是电梯故障引起的事故,故建筑公司与电梯公司打官司,一审后电梯公司不服,申诉,要求重新做伤残鉴定,时间一直拖着。可能是由于取证等原因,我姨和建筑公司签了一协议,大意
我姑父(年龄在五十多近六十岁了)在广州佛山南海区打工,春节期间不让回家,于初八晚上死亡,初九才被发现死于工棚(主要工作是在当地公路建设中看管工棚的材料),经当地警方初步判定为正常死亡,可能属于脑血管或心血管梗阻类,现在人在当地殡仪馆. 想问一下,应该如何善后呢,死亡证明是那出,赔偿金如何算呢(都有那些项目,因为是春
我爸妈在沈阳打工,我妈在工地二楼摔下受伤,但是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工资什么的由公司转包的的小老板发放,现在已在医院看了1万多块钱,还没好小老板就不想支付医疗费了,说协议再支付一万块钱营养费等。(但是协议上写的是除医疗费外支付一万作为营养费照顾费等。)我想问下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如果要打官司必须
我爸爸是个农民他在一所国营煤矿工作了15年。然后因为其他原因下岗了 现在我爸爸已经老了,请问能去当年煤矿要得到补偿金之类的么??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北京市一家正规保安公司的保安员,我是外地来京务工的农民工,属于被派遣劳动者,公司性质为国有企业。 我想知道关于工资支付的期限在法律上有没有作出相关具体规定,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里面注明了--“甲方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我是一名环卫工,在这个钢城已工作九年,到现在为止,我们的工资是540元,一天工作8个半小时,没有节假日,下雨天没有工资,社会保险没有,就连工具也是自己购买,也就是说我们每月的工资扣除这些费用,再加上下雨天和下雪天,拿到手的工资也就400元左右,请问一下:这些问题怎样解决?
你好 我们是在大连打工的农民工,在工地做力工的,老板已经欠我们2个多月的工资没给了。每次找他都是说过几天。然后再过几天。还是没钱给我们。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您能帮住我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