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2月20号提出辞职,3月18号交接清正式离开公司,但是3月份的社保公司在2月份已经给我交了,我离司后公司要我承担3月份公司缴纳的那部分社保共计450,但是我3月份上班到了18号呢,我不是只该承担剩余的那12天的吗?为什么要我承担整月的?
因公司老板一直拒绝给出公司应该承担的社保,医保等保险金,从09年到现在一直由本人自己掏钱在交,现在将要离开这家公司了,是否能将自己替公司垫付的社保那部分追回呢?
我是一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企业要投资新项目没有资金,老板要注册几家贸易公司做联户联保贷款,向银行借贷300万!现工程亏本,公司无力偿还!(当时的上交的资质报表都是虚假的)我当时是一家公司的挂名法人,借贷100万!请问我要负什么责任,会冻结我的个人账户或房产吗
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并且没有缴纳相应社保,辞职时应该给予我什么补偿
我主动辞职的 没办法的事 都那么排挤 不辞职也不行了 做的是出纳 谢谢了 我这点不懂
公司自愿缴纳社保我没有申请交(但是给交工伤险了) 请问以此为由辞职 有补偿金吗
1、实际公司停产要将我们调到其他子分公司(在外省),我的合同工作地点:集团及子分公司,于是我想因未交社保想得到补偿金,可人事告知,交工伤险了,只是一部分没交,还是我没选择交的,所以不给我补偿金 我想咨询下 到底我能得到补偿金吗? 2、因此我一直未办辞职手续,请问这期间我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谢谢
入职一年零十个月,公司未缴纳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
公司注册地是上海,于2011年3月10号在上海公司实习三个月后于2011年7月6号到宁波办事处上班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中间过程中我有电话催促过签合同及交社保的事情,一直未果。近期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公司压我将近2W的提成,我想知道能否将拖欠的提成拿回,能否由未签订合同和未缴纳社保这俩点得到相
我身份证被人借去开公司(当法人),变更后以后要不要负责任?中途我发现公司有点不对劲,要求变更法人,换成他人,我想问一下,变更后万一公司以后出现什么做假帐,或者经济纠纷,我要不要负责?比方去我担任法人期间做假帐之类的。我要不要负责?虽然公司法人已经不是我了.
大学生就业协议签订后,不想在该公司工作,是违约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大学生就业协议签订后,不想在该公司工作,是违约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档案是会被签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