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和几个朋友一起搞了一个小的暑期培训班,并未到任何工商局或者法律认可单位获取过任何证明,期间,和几名代课老师因工资缘故意见不合,现当地劳动局致电通知我几天之内到当地劳动局去,我想了解一下,如果不去,或有什么法律后果吗??还有大学生开办暑期培训班算是非法的吗???期间的任何手
因上班背部给烫伤住院休息一个多月.公司该怎么付我工资.我部门是没有底薪 是按计件算的 平均每个月4000左右.现在公司按厂里底薪1370一月给我.请问这合理吗?
我的驾照、行驶证、身份证一起丢了,现在都已经补办成功,只是不知道以前的这些证件别人捡到了能用吗?我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我在前一段时间在网上给了别人我的身份证扫描件,请问这会有什么风险,要是他把我的身份证扫描件拿去办信用卡的话,我该怎么办呢?通过身份证扫描件办一张假身份证可以到银行办理信用卡吗?
我在今年23岁在饭店上班,入职的时候做了体检,合格没有任何病,今年体检的时候查出来得了肺结核,单位没有给我上医疗保险,我想知道这样我能享受什么待遇么,还是只能自己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