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同事与他人发生争执,结果被对方打断泪腺管,现还在医院治疗。当时有报警,打人者被带到派出所录完口供就被放了,目前我同事已在医院花费1万多元,对方却不支付医药费,派出所回复要等出院后一次支付。 1、现在我同事快没钱了,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先垫付一部分医药费。 2、是否可要求对方支持精神损失费、误工费、
我朋友傍晚在一个门卫室与别人发生口角,对方欲拿开水淋他,后没有淋到,对方又先动手打了我朋友一巴掌,我朋友遂还了他一巴掌,(事情当场有见证者),结果这个人被打了一巴掌后倒地了,一开始大家也搞不清状况喊他起来,没反应后,我朋友报警来处理,警察来后也叫不起,遂打120急救,并将我朋友带走,我们随急救车到医院
当事人和一电话人起冲突 后出去 那个人聚集五人手持棍棒砍刀打斗中当事人从另一人手中夺过一把水果刀 刺中其中一人三刀致其死亡 请问律师算不算防卫过当
当事人与一人因为女朋友电话冲突后 那个人聚集五个人手持棍棒砍刀 当事人什么都没带 出去后那五个人对其攻击 其女孩子在场 拿出水果刀制止 被当事人抢过 刺中其中一人 致其死亡当时对方无人正在对当事人实施伤害 请问这能不能构成防卫过当 是晚上十一二点 捅了三刀
我朋友和女朋友发生矛盾 后来他想去看他女朋友就打车去了,在半路打给女朋友打电话 这时他和别的男孩在一起 就不想让她去,但我朋友坚持要去 后来他女朋友说来就来吧 这是那个男孩把电话抢过去 问我朋友是谁 说你等着 等哪天的 我朋友就说不用等哪天 我这就到了 后来我朋有到他 女朋友那里两个人又争吵起来 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