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领着一些人来打我。他想把我摁在地上,结果我把他摁地上了,因为是晚上,天黑,结果不知道怎么的他磕到摩托车上了把耳朵弄破了,挺严重的住院了。他家里人非说是我打的。天地良心我确实没有打他。是他自己摔倒磕到的。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的司法鉴定机构能鉴定出来事实真相吗?我应该怎么个鉴定法?我担心自己会蒙受冤屈。。。希望各位给个指点。谢谢了
在一审中原告终止了司法鉴定,审判过后原告自行委托司法鉴定,足以推翻原判决,但如何使新证据于法有据呢!如何使诉讼中的新证据成立呢?
如何才能让法院采信对文书(证据)作出司法鉴定,并且让申请再审的案件尽快立案?
我们是重庆酉阳人,和一个单位相邻,因为宅基地和对方打官司,经县政府,法院一审;二审都败诉原因是对方有一张契约为证据。 1998年乡政府依据对方提供的一张来历不明的生产队卖土契约——没有核实契约上出售土地的当事人,执笔人,也没有依据契约核实现场和经当事人指认,将我们从71年经生产队(队长和会计也是对方契约上
我父亲在今年4月底因工作时间在车上被硬物砸下来导致肋骨骨折十二处,内固定手术后到现在出院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请问通过法律让对方赔偿相宜的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吗?具体是出院就做还是怎么做有没有什么规定?迟做和早做对法院的裁定有没有什么影响?是自己去做还是法院指定去做呢?
司法鉴定做好了后,接下来的程序是怎样?撞我们的司机不承认,因为当时没有证据,他的车上没有痕迹。现在要做工伤鉴定,之前的司法鉴定是不是没有的啊?
司法鉴定人员不承认出院诊断,请问在没做神经机电图的情况下,出院诊断书上的神经受损有法律效力吗
我小孩在横过马路时,被一辆飞弛来的车子挂倒,撞伤(压伤)当时送入湘雅二医院,诊断为:右腿碾压伤,右胫骨开放性骨折,右小腿软组织脱套伤。在经历三次手术后,于5`25出院。出院诊断为:1右膝踝关节功能障碍(右腓总神经损伤,右小腿胫骨下端粉碎开放性骨折)2右小腿软组织脱套伤。
在医院治疗没结束的情况下,做了司法鉴定这份鉴定有效吗,还有就是司法鉴定能否决定在病人没出院的情况下在鉴定书上写明医疗终止,这个是否越权或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