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分居,十月女方提出诉讼:一离婚;二抚养婚生女,答辩期时我提起反诉及申请法院调查书,主审法官拒收,十二月法院判决离婚并以其有工作为由把孩子判给她,财产让另行起诉,我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今年三月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现在孩子仍然一直跟我生活(女方只来家里看过孩子一次,去幼儿园看过孩子三次),女方也未支付抚养费等,现在我想提起诉讼: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2追加自去年七月分居至今的抚养费,3孩子年满18岁的抚养费,4分割共同财产及债务,5婚姻补偿金
可是:1判决生效至今才两个半月,法院会受理抚养权变更吗?2家中的钱都是她存起来的,存单一直放在她娘家,现在肯定已经销户转移了,虽然法院能调查其账户往来及注销情况,但一审时申请法院调查就拒收,法院会尽心调查吗?如果不调查我能采取哪些措施?3我掌握的证据,在判决离婚时已经提交到法院了,可是法院对财产没有审理,这些证据我能在这次诉讼中重新提交吗?
在一审起诉书中,对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恶意造谣诽谤,在这次诉讼中我能提起追究其恶意诉讼造成经济损失的诉讼吗?
女方现在的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如果构成,我将怎样解决?是报警还是直接到法院刑事庭起诉?然后先刑事判决再民事判决?
我和丈夫感情破裂已经分居半年多了,我们有个三岁小孩,从一岁左右一直是爷爷奶奶带着,现在我丈夫与我提出离婚,他家不肯把儿子给我抚养,我丈夫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前全款付清),后来他又瞒着我以他妈妈的名义买了一套农民房,但经办人都是他,钱也是他出的,我手里有他的付款收据原件和购房合同复件。我丈夫的条件比我好
你好,我与丈夫快八年,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渐淡,现准备协议离婚,但关于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主要有三个问题: 1.在福州市他名下有一婚前房产,只有他个人名字,好象法律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我们育有一子,若离婚后由女方抚养,这已协商;但我们没有住处,因此想让男方提供一房产,以后的抚养费及教育费均二人分担.男方有没有义
结婚6年,男方有一存折具体数额不详,女方无存款,但每月都给公婆钱,共三处房产,产权在父母那里,有一女孩4周半,因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协议离婚无果,财产应怎样分配?希望尽量争取到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如果离婚以后,一方要求重新变更抚养权或者财产分割,但是孩子选择跟被告,法庭怎么样判了?
如果离婚以后,一方要求重新变更抚养权或者财产分割,但是孩子选择跟被告,法庭怎么样判了?
你好!想咨询一下这样一则情况该如何处理或有无相关规定,一家庭有一儿一女,离婚时女儿满十八,男孩未满十八,根据孩子意愿及父母协议,女儿随母亲,男孩跟父亲,已经离婚两年多。现在男孩提出随母亲生活,请问是否涉及财产问题。 男孩属于城中村一方,在村中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包括村中出让土地收入的分配及福利房
各位好!想咨询一下这样情况的事情有无相关规定或怎样处理,一家庭有一儿一女,当时离婚时根据孩子意愿及协商,女儿已满十八归母亲,男孩未满十八随父亲,,离婚已经两年多,现在男孩刚满十八,男孩或其母提出随母亲生活,请问假如变更抚养归属,是否涉及父亲的财产的再分割的问题。 因父亲属于城中村,男孩现在享受
已经在离婚写书上签字以后还能不能主张财产重新分割以及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书明显不公平)
已经在离婚写书上签字以后还能不能主张财产重新分割以及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书明显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