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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变更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的问题

变更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的问题 去年七月分居,十月女方提出诉讼:一离婚;二抚养婚生女,答辩期时我提起反诉及申请法院调查书,主审法官拒收,十二月法院判决离婚并以其有工作为由把孩子判给她,财产让另行起诉,我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今年三月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现在孩子仍然一直跟我生活(女方只来家里看过孩子一次,去幼儿园看过孩子三次),女方也未支付抚养费等,现在我想提起诉讼: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2追加自去年七月分居至今的抚养费,3孩子年满18岁的抚养费,4分割共同财产及债务,5婚姻补偿金
可是:1判决生效至今才两个半月,法院会受理抚养权变更吗?2家中的钱都是她存起来的,存单一直放在她娘家,现在肯定已经销户转移了,虽然法院能调查其账户往来及注销情况,但一审时申请法院调查就拒收,法院会尽心调查吗?如果不调查我能采取哪些措施?3我掌握的证据,在判决离婚时已经提交到法院了,可是法院对财产没有审理,这些证据我能在这次诉讼中重新提交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eng1……(河南-开封)
提问时间:2013-05-23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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