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公房拆迁的事:我公公原来单位分了一间10平方米的小房子,公公去世后承租人改成我婆婆的名字。十年前说好这房子如果我婆婆不在了就由我女儿继续承租。所以当时把我女儿的户口迁过去和我婆婆一起了。现在这房子因为危房,要拆迁了,可是我婆婆其他几个子女都想要分这房子,因为房子现在可以分到50平方米,请问一下,如果这样,我女儿还有居住权吗?对分的新房能要求出钱买她的份额吗?求指点。谢谢
我家的房子处于市中心地段,属于破产企业公房,原来因无厕所不具备房改房条件,所以未能转为私产,现改造后,具备房改房条件了,但托管方武侯区房管局不予进行公转私手续。 目前可能牵涉到拆迁问题,因为我们整栋楼16户人(原单位职工)的房屋,产权都属于公房,我想请问,到时候如果不满意拆迁条件,作为公房承租人的我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现居公房面临签定拆迁协议,遇到如下问题。 一、我的情况。 1.拆迁公告的补偿对象为承租人与产权人。补偿方式:产权置换+一定安置费,未涉及户口因素。 2.我是明确的承租人(有产权方权属证明), 同时还有共居人1人,协议中也列为共居人,属安置人口(此人为我父亲去世后,遗下的后
父亲尚在服刑,原单位承租的公房面临拆迁,母亲已享受福利分房有100平米。父母均已退休。父亲想把名字更换成儿子的名字,请问已享受过福利分房的能否公转私?服刑人员更换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母亲能否代办?儿子能否用公积金来购买这套公房?
我以前在一所初中学校工作,该校当时给我解决了两间旧公房,我们按月交水电费和房租费,前年我调入一所高中工作,仍住在这里,今年这所初中以危房不安全为理由要拆我住的和同一个院的旧房,因为我不在这里工作了,所以校方提出让我们自己想办法解决,不予安置,我们没没地方去还住在这里,而校方为了赶我们走,把整个院的水
问题的来龙去脉比较复杂,大致是这样的:我家老人解放前以私人的名义在城中心租住了一套住宅,约30平米,当时签署了租房合同,后来国家把房东的房产没收充公变为了公房,老人也领到了正式的公房折子并向国家缴纳公房租金。又经过了大概八年后,国家落实政策又将该房产以带佃返还作为条件,把房产所有权以及承租人一同交还给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领镇山前大道建设高架桥,我家在规划红线外2.8米可以申请拆迁吗?我去问过他说2米内才可以申请,怎么办
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公房拆迁的事:我公公原来单位分了一间10平方米的小房子,公公去世后承租人改成我婆婆的名字。十年前说好这房子如果我婆婆不在了就由我女儿继续承租。所以当时把我女儿的户口迁过去和我婆婆一起了。现在这房子因为危房,要拆迁了,可是我婆婆其他几个子女都想要分这房子,因为房子现在可以分到50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