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5口之家,即父母与三兄弟,其中长子与三子是同父异母,次子与三子是同母异父,三子为父母亲生
有一5口之家,即父母与三兄弟,其中长子与三子是同父异母,次子与三子是同母异父,三子为父母亲生。2016年母亲病逝,家里委托次子买墓,先用次子的钱垫付(3万多元),后把母亲生前工作单位发的丧葬费与抚恤金(4万多元)全部打入次子的银行卡上(有单位文件证据的且次子也承认)。2016年在公墓管理处现场,父亲、次子与三子及公墓管理处工作人员经交流确认了父亲百年后将与母亲合葬,故所购之墓是明显的晚辈为长辈修的夫妻合葬墓(预留了父亲的名字空位)。另外,火化费8千元是由父亲与三子出的。算起来次子在母亲的后事上非但没出什么钱,反而还“赚了”。数年后,父亲的赡养问题突显出来了,但次子对此不管。父亲于2022年起诉了次子,一审判决以父亲的收入足以支付其医药费等为由,驳回父亲的赡养费诉求,但肯定了父亲与次子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父亲对此不服,以民法典中“缺乏劳动能力也能主张赡养费”为由提起上诉。可二审通知还没下来,父亲就病逝了。由于2016年是委托次子买墓,故合同上只有次子的签字。公墓方以只有次子的签字为由,不配合合墓。次子铁了心地不准父母合葬,故而不在办理合葬业务时签字,甚至不承认有父母要合葬的约定。三子万般无奈之下,起诉了次子。一审法院判决父母合葬,但次子不服,提起上诉。没想到二审法院竟然判决“此事不归法院管”,撤销了一审判决,要近亲属间协商解决!三子对此想不通,认为一家人凑的钱早在2016年就“变成了”墓,次子甚至还没出啥钱,只是在合同上签了字,现在父亲去世1年以上了,竟然骨灰盒没权利按约定安葬入墓,而墓的另一半空着。再者,也有证据说明次子与父亲有抚养教育关系,次子应对父亲也有安葬义务,对此虽然次子不承认,但没提交任何证据。二审法院要近亲属间协商,这等于是废话。可以说,就是协商十年也不行!请问,三子该咋办?二审法院的判决合理吗?法院真的不该管此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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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健在,兄弟二人,父亲名下两套还建房,长子名下两套还建房,次子名下没有房,那么次子如何得到父亲名下的2套房子?还不会产生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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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家有5口人,父母与三兄弟。其中父母都是我的亲生父母,我与大哥是同父异母,而与二哥是同母异父。大哥在小时生母病逝,二哥在小时生父病逝。一家5口人曾长期生活在一起,钱是合在一起用。二哥从4岁起由我父母共同抚养至成年,但主要在成年后与我父亲关系处得不好。5年多前,我母亲病逝。此后,二哥与我父亲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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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亡,家里有兄弟3人,都成年了,其中弟弟是弱智。两个哥哥必须承担监护人责任吗?都很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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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父母双亡,其妻王xx在,有两子,长子李一,次子李二,李一育有子女A和B二人李一因病死亡。李一妻子陈x与李x夫妇住在一起,对李x夫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李二和妻子张x及其女儿C另居别处。某日李二外出因车祸重伤住院,生命垂危,李x得知后,一急之下,不幸猝死。李x死后的第二天,李二因抢救无效亦死亡。二人在死亡前均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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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有三子一女,长子王甲和次子王乙都在外地工作,女儿王丙已定居加拿大。小儿子王丁虽与王某住在同一城市,但王某的生活长期由侄女王庚照料。王某病逝后,王丁将其父留下的四副祖传名画卖给张某。王丁不用返还钱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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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有三子一女 长子王甲 次子王乙 均在外地工作 女儿王丙已定居加拿大 小儿子王丁虽于王某住在同一城市,但王某的生活长期由侄女王庚照料。王某病逝后,王丁将其父留下的4幅祖传名画卖给张某,双方约定张某先交订货款8000元,其余3万等画交付后再付。张某按约定交付了定金。画交付前,王甲和王乙得知这一情形后,来不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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