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简单咨询

有一5口之家,即父母与三兄弟,其中长子与三子是同父异母,次子与三子是同母异父,三子为父母亲生vip

有一5口之家,即父母与三兄弟,其中长子与三子是同父异母,次子与三子是同母异父,三子为父母亲生 有一5口之家,即父母与三兄弟,其中长子与三子是同父异母,次子与三子是同母异父,三子为父母亲生。2016年母亲病逝,家里委托次子买墓,先用次子的钱垫付(3万多元),后把母亲生前工作单位发的丧葬费与抚恤金(4万多元)全部打入次子的银行卡上(有单位文件证据的且次子也承认)。2016年在公墓管理处现场,父亲、次子与三子及公墓管理处工作人员经交流确认了父亲百年后将与母亲合葬,故所购之墓是明显的晚辈为长辈修的夫妻合葬墓(预留了父亲的名字空位)。另外,火化费8千元是由父亲与三子出的。算起来次子在母亲的后事上非但没出什么钱,反而还“赚了”。数年后,父亲的赡养问题突显出来了,但次子对此不管。父亲于2022年起诉了次子,一审判决以父亲的收入足以支付其医药费等为由,驳回父亲的赡养费诉求,但肯定了父亲与次子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父亲对此不服,以民法典中“缺乏劳动能力也能主张赡养费”为由提起上诉。可二审通知还没下来,父亲就病逝了。由于2016年是委托次子买墓,故合同上只有次子的签字。公墓方以只有次子的签字为由,不配合合墓。次子铁了心地不准父母合葬,故而不在办理合葬业务时签字,甚至不承认有父母要合葬的约定。三子万般无奈之下,起诉了次子。一审法院判决父母合葬,但次子不服,提起上诉。没想到二审法院竟然判决“此事不归法院管”,撤销了一审判决,要近亲属间协商解决!三子对此想不通,认为一家人凑的钱早在2016年就“变成了”墓,次子甚至还没出啥钱,只是在合同上签了字,现在父亲去世1年以上了,竟然骨灰盒没权利按约定安葬入墓,而墓的另一半空着。再者,也有证据说明次子与父亲有抚养教育关系,次子应对父亲也有安葬义务,对此虽然次子不承认,但没提交任何证据。二审法院要近亲属间协商,这等于是废话。可以说,就是协商十年也不行!请问,三子该咋办?二审法院的判决合理吗?法院真的不该管此事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理在事中(四川)
提问时间:2023-11-21 01:43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