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10岁在今年5月18号在广东东莞市大朗镇荔香湿地公园溺水身亡,没有大人陪同,在公园的偏僻的池塘中溺水的,池塘周围长满了草比大人还高, 公园的警示牌被草遮了一大半,小孩子是从旁边的小路上进了池塘,那里没有防范措施,公园应该负多大的责任,赔偿金额大约是你多少?
小路是公园埋电线时修的路。
公园的负责人说他们只负30%的责任,我们负70%的责任,这样分配合理吗?
我堂弟在重庆开挖机,当时老板要加工,他回来吃饭时不知道什么原因掉到河里溺水身亡了。他所工作的工地就在河边,工作的内容是把河里的鹅卵石捞起来。工作地,吃饭地,分别在河的两边,也就是要来回过河,现工地老板说不关他的事,一分也不肯出。现打算打官司,这种情况能打赢不,有几成把握。他没有签到劳动合同。
四个10岁儿童去水库抓小鱼玩其中一个儿童鞋子掉了另外一个去帮他捡鞋不幸溺水死亡,三个儿童害怕了没有及时告诉家人,等到第二天在大家的追问下才说出了事情的经过。这三个家长就每人给了三千元给死者的家长,现在死者的家长不服要求他们给5万元请问这合理吗?
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 2012/5/26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青年乡和庄村17时左右;当天三名男孩在本村东部坑中(该坑为某村民承包20年作养鱼用的)偷钓鱼;当时三个男孩因在路边经过大人们多次催赶都已经上岸,后来其中一名男子看到坑中有一条鱼串出水面,就跳到坑中去抓那条鱼。不幸的是他跳进去因泥水堵塞鼻孔而死亡。现
昨日,有一朋友在江苏某水库游泳中溺水身亡。他是跟着一位承包商到江苏工作的,工作期间也没有与该承包商签订劳动合同,而该承包商更没有给他买意外保险,请问这样可以向该承包商索取经济补偿吗?如果可以,应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索取?
两名15岁男孩在大凌河管辖范围内的一人为采砂遗留下的沙坑溺水身亡 该处无任何警示标志 无任何防范措施 请问该管理部门该承担什么责任?如何赔偿?
我一位亲戚的儿子今年10岁,在一次暑假补习班老师组织的郊游中,到游泳池游泳溺水身亡(游泳是付费的),请问一下谁负赔偿责任,赔偿金该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