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不断换人,我们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老板把人招过去,试用期三个月,帮他把整个项目都运行起来了,然而他却在暗暗招人,在试用期快到的时候找个理由把人辞退,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今年年初我与一家国营单位签的是3年的合同,到目前为止公司未给我办理任何保险,合同上写的工资为1800/月,而近日公司把我调到新的项目部,以专业不对口为由只发我600/月,我想请个明事的指教下,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他们现在辞退我我有什么补偿和责任,如果是我主动辞职又有什么责任和补偿。谢谢
3个月的使用期差3天就到,公司在没有任何理由和征兆的情况下以短信方式把我辞退,没有违反公司的任何规定,请问工资如何取回?该取回多少?公司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我到一个公司工作,当时面试的时候谈的是前台的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工厂里面发货车辆的一个安排,等到了公司之后,公司跟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注明是前台的岗位,并且试用期订为半年时间,合同签订之后,我的工作突然增加了,除了前台的工作还要兼职销售内勤,我忙不过来,跟公司提出加薪,公司的回答是试用期之后
我们是一个商业部门,经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要卖掉我们赖以生存的商场,在这之前,商场与我们职工之间签订了十五年的合同(商场给我们交纳养老金直到退休,实际上单位并没有给我们交纳,说是谁到退休时一次性交清,退一个交一个,)现合同还没有到期,区社要卖商场,说是养老金交纳到卖之日,以后的退一个交一个,我们不能保
一个制衣厂,劳动者一旦进厂便不能辞工,如果要离开必须自离,但由于厂里会押四十天的工资,所以只能舍弃工资,只因为工厂所在区没有劳动局,所以无人管。厂里的制度很不合理,逢法定节假日也不给工人放足假数,最多也只有半天,生病也不让请假,加班也没按国家标准付工资,更没跟工人签合同。我想知道我怎样才可以维护我们
我于99年9月与审计局签了十年的劳动合同,审计局把我分配到其二级事业单位审计事务所工作,工作三个月后未发工资。2000年1月1日审计事务所与审计局脱钩改制,成为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上了一年半班,此期间每月发300元,一年半后因未发工资我在家待业。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被工商注销。我至今也一直未拿
请问单位如此苛刻我们,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谢谢!
您好,我是一名在私营工作的英语教师,在我面试过后的第二天就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这两年里面包含了三个月的试用期。 后来发现诸多问题; 1、每个月要扣取课时费,大概300元左右。 2、每个月分两次发工资,一次是在次月的15日发底薪(底薪低于现工资最低标准),第二次是在25日发课时费。 3
在工厂工作6年,用人单位没和我们签订任何合同,没有买社保;一年内没有双休日,没有法定假日.这种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解雇,应该怎样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工厂工作6年,用人单位没和我们签订任何合同,没有买社保;一年内没有双休日,没有法定假日.这种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解雇,应该怎样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用人单位可以压劳动者工资来阻止劳动者辞职么?劳动者可以怎样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亲戚在一家门诊上班,老板在其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都扣其300,直到满2000作为押金,现因有人骚扰而想辞职换工作,老板不愿意返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