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去一家浴场,浴场保安主动动手打人,手里拿着棍子,而且是一群人,我弟弟也带着自己的伙计,两方开始打架,最后因为我弟弟用刀具刺伤对方,被派出所定为故意伤害刑事责任,但是事情已经经过私下调解解决了,可是派出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可以吗?我还想问这样算不算正当防卫过度?
我想咨询一下,深夜中有陌生人在我窗沿下大声说话,经我提醒后,辱骂我,甚至捅破我的窗户,而且不停的砸我的家门并要挟要废掉我的时候,如果我开门应对后遭到对方先动手殴打我,此时我执武器还击,伤害到他,但并未致残或致残的情况下,我是否触犯法律!
几人莫名其妙就上前打我,我当时没有还手,当他把我头打破时我用身上的刀具把其中一个人捅伤,然后我准备跑,但是没有跑掉,他们就有打了,只到把我打昏,最后我不知道什么了,算不算正当防卫,用不用给他人赔偿医药费
几人莫名其妙就上前打我,我当时没有还手,当他把我头打破时我用身上的刀具把其中一个人捅伤,然后我准备跑,但是没有跑掉,他们就有打了,只到把我打昏,最后我不知道什么了,算不算正当防卫,用不用给他人赔偿医药费,对方报了警,而且找到了当时我拿的刀,刀是管制刀具,如果打官司的话我算不算上方,而且我要不要负刑事
几人莫名其妙就上前打我,我当时没有还手,当他把我头打破时我用身上的刀具把其中一个人捅伤,然后我准备跑,但是没有跑掉,他们就有打了,只到把我打昏,最后我不知道什么了,算不算正当防卫,用不用给他人赔偿医药费,对方报了警,而且找到了当时我拿的刀,刀是管制刀具,如果打官司的话我算不算上方,而且我要不要负刑事
律师们晚上好! 这里想咨询一个问题,就是有一保安朋友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因为制止公司门口的野的司机在公司门前的大石头边小便,然后野的司机不听劝告继续小便并出言不逊,因此两人发生抓扯,在此过程中,双方均有工作人员劝阻,但野的司机从后面裤包内掏出了尖刀,保安见状,觉得司机太嚣张了,就返回宿舍寻找木棒.几分钟后返回现场
2002年1月1日晚7时,李振发,于东顺,李振喜,李振江,李殿峰,李振全6人酒后来到被告人张洪经营的“三姐发廊”,李振发,于东顺,李振喜,李振全进入发廊,李振江,李殿峰在门外等候。李等4人进店后,于东顺无故滋事,从发廊厕所出来,边系裤子边向发廊女服务员提出要求提供色情服务,遭到女服务员的拒绝。于东顺等人仍不
因为生意上的纠纷对方雇凶来伤害我们,双方动手后对方伤势较严重,现在对方到处托人想定轻伤,请问:正当防卫造成的后果能定为轻伤吗?
我爸爸骑电瓶车擦到了喝醉酒的人,结果三个人追上来打他,还用拖把打了脸部,后来我爸爸就拿了随身带的小水果刀防卫,只是正当防卫,没有要故意行凶,但扭打的过程中伤到了一个人的手臂,3毫米的伤口使他缝了一针,后来派出所就谐调赔偿对方2500元,我爸爸也受伤了啊,那谁来赔偿他啊!
家庭邻里纠纷经过:A的牛在B的菜园吃菜,B让A把牛拉走,不料A反过来骂B,生气的B跑去拉A的牛,结果A咬了B的手指和大腿,A的牙齿松了一颗。 纠纷:A说B打了他的嘴要求赔偿损失;B说没有打人,不承认伤害了A. 求解:对于A的要求B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B真没有动手打A,这属于防卫过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