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报告,超出合同约定期限未提出异议,也不付工程款,承包方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法院不按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的(财建2004笫369号)文件笫十六条规定判决,而是在离起诉日至今已十个月才提出要进行评估鉴定,我们承包方该怎么办?法院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
我们是京沪高铁三标段五工区水电十四局的,详情是这样的,“小边”受济宁辉煌钢结构的委托在我工区承包小型临建设施(如接水管,生活区的零星项目等),现在工程早已完成,委托书以及合同早已失效。后来“小边”又受兖州三鑫经贸公司的委托在我工区干其他零星工程,可能由于什么原因,“小边”想把工程款结到济宁辉煌钢结构
工程合同签订地济南,出现诉讼可向合同签订地基层人民法垸诉讼,。实际弱电安装工程在青岛履行。请教诉讼专属是否在实际工程履行地诉讼?
我公司与甲方(雇主)签订工程装饰合同,在2011年年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已经入住,我方与甲方在结算过程中产生分歧,甲方只支付65%工程款,剩余工程款迟迟不予支付,请问该这么解决。
我们单位承揽了一个施工合同,已交工,关于工程结算规定的不清楚,现在审计单位拒绝给审计意见,请问我们应如何处理?
我单位2012年10月招标一房屋建筑工程,中标价220万,合同签订后发现由于定额软件原因,部分项目的工程价款没有汇总到总价中,没有计入总价中达40多万,而业主又以招标文件规定固定包死价为由拒绝,请帮忙看有什么办法能争取补回该部分费用 注:该项目合同是无甩项固定包死价 ,但是合同签订后业主又提出补充协议要求把部分
公路工程,提供水泥,材料款被拖欠将近2年,当时没有签订供应合同只是承包方材料员有签收回单,工程已经验收了,至今也不结算,他只推脱说政府施工单位余款没有拨下来。本人水泥款数额比较大,想起诉承包方,是否可以,还有诉讼费听说很高,请问这笔费用是谁来承担?能否起诉他们?希望各位给点建议、谢谢。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三月底包了两蹲楼,承揽的是钢筋工,干了一个多月,到五份,正好两个地下室先后完工,这部分是这个包工中花工最多,需到贴钱的部分,项目经理答应两个地下室起来就现付30万,因此前期都是我借钱支持着每天的工程,前期共从家里拿钱12万。催促签合同,公司一直拖延没有签。工期也延长。1.公司一切就绪开工
本人(甲),与其它两人(乙,丙)合伙按433比例做项目,仅口头说没有书面东西,当时丙没有参加实际工程管理,具体事务由乙负责,我负责借的公司资质,项目结算后财务显示亏,事前在做项目过程中,为了工作方便,乙刻了一枚项目部的章,此章没有得到公司授权,但在项目中做工程资料有使用,现在丙拿了一张由乙出具给丙的欠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