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工程结算纠纷!
工程结算纠纷! 我们是京沪高铁三标段五工区水电十四局的,详情是这样的,“小边”受济宁辉煌钢结构的委托在我工区承包小型临建设施(如接水管,生活区的零星项目等),现在工程早已完成,委托书以及合同早已失效。后来“小边”又受兖州三鑫经贸公司的委托在我工区干其他零星工程,可能由于什么原因,“小边”想把工程款结到济宁辉煌钢结构公司名下,由于现场管理人员知道“小边”以前是以“济宁辉煌钢结构公司”的名义干活,所以把工程量开成济宁辉煌钢结构公司的,但没有合同,再委托书也没有。我们经营部把结算单开成了济宁辉煌钢结构的,补了一份合同,但只是他单方面的签订,我们单位还没有签字。结算单到财务就被卡下(原件结算单后被小边抢回),钱没有付。兖州三鑫经贸公司随之把“小边”的授权收回,我们与三鑫也没有签订协议。现在“小边”告我们,传票已经到项目部,受理的法院不是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我们属于曲阜市),而是兖州市的法院,传票我们没有签收,小边就以一份没有证据的结算单告我们,“说:结算单开了,领导都签字了,为什么不给我钱?”,兖州三鑫还给我们扯,工程款到底付给谁,我们该如何面对官司,怎么办?在这里先谢谢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zy521(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08-12-26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