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工程结算纠纷!

工程结算纠纷! 我们是京沪高铁三标段五工区水电十四局的,详情是这样的,“小边”受济宁辉煌钢结构的委托在我工区承包小型临建设施(如接水管,生活区的零星项目等),现在工程早已完成,委托书以及合同早已失效。后来“小边”又受兖州三鑫经贸公司的委托在我工区干其他零星工程,可能由于什么原因,“小边”想把工程款结到济宁辉煌钢结构公司名下,由于现场管理人员知道“小边”以前是以“济宁辉煌钢结构公司”的名义干活,所以把工程量开成济宁辉煌钢结构公司的,但没有合同,再委托书也没有。我们经营部把结算单开成了济宁辉煌钢结构的,补了一份合同,但只是他单方面的签订,我们单位还没有签字。结算单到财务就被卡下(原件结算单后被小边抢回),钱没有付。兖州三鑫经贸公司随之把“小边”的授权收回,我们与三鑫也没有签订协议。现在“小边”告我们,传票已经到项目部,受理的法院不是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我们属于曲阜市),而是兖州市的法院,传票我们没有签收,小边就以一份没有证据的结算单告我们,“说:结算单开了,领导都签字了,为什么不给我钱?”,兖州三鑫还给我们扯,工程款到底付给谁,我们该如何面对官司,怎么办?在这里先谢谢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zy521(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08-12-26 14:20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