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朋友原是一烟花厂的股东,该烟花厂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28万元。工厂于2008年由于雷击引起爆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但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此事故由政府出面代为处理,工厂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应收帐款.财产保险赔偿金全部被政府用于处理此次事故的善后工作.我朋友和工厂的另一名股东(法人代表)也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刑.请问律师,该工厂原有的债务(包括欠供应商的货款和银行借款),我朋友要继续承担和偿还吗?该工厂未到法院申请破产,但实际上已无任何资产,是否在法律界定内已事实破产?以上这些事情,对我朋友以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有影响吗?
债务人的法人和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是否仍需履行债务?保证人还继续承担责任吗?是否需要债务人和保证人出具什
债务人在未通知债权人的情况下进行了股权变更,现有股东完全换成了新的,同时变更了法人,作为债权人是否要采取什么措施?
投资人(一法人企业)以房屋土地出资(未办理更名过户),成立另一法人制公司,后者有未履行的债务,现法院要执行出资人,是否可行。 该出资人已经以无力偿还,但其与另一家单位有资金往来,请问法院是否可以要求执行与其有资金往来的另一家单位呢? 到期债权如何界定,是经过法院审理的,还是财务帐上的符合一定时间标准
父亲做生意赔了钱在外头有很多糊涂账,欠下很多债务。母亲和儿子为了他也都该借的都借了。可还是无法帮助偿还。而且父亲从来就和家里人说实话。现在总是每次都说可以搞定,没有问题。其实根本就不和家里人说实话。搞的要账的人总是找母亲和儿子的麻烦。儿子由于自己的努力近期也找到了不错的工作。可惜父亲的问题而且被迫搬
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后还不能偿还全部债务,那么剩余欠款债主是否还可以继续无时限的追讨?
我与2003年2月在建设银行宝山支行贷款23万按揭购买蓝鸟轿车一辆《3年期,首付10万,含沪车牌》。此后由于个人原因无力偿还,于是建设银行宝山支行在2003年8月起诉到宝山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宝山法院执行庭经调查后确认我没有工作和经济收入,无偿还能力,也其他财产,所以决定将我按揭购买的蓝鸟轿车强制执行并通过拍卖后
公司转让后快两年,收到法庭传票,之前公司的股东和发生因在转让前的业务发生纠纷,转让后的法人是否应上庭应诉?和是否应承担责任?转让时做了股权转让公正
我一个朋友,想质询一下,如果房子因官司原因被人保全了,但那套房子是贷款的,那欠着银行的钱是否需要我朋友接着还?还是说被保全以后,银行贷款一笔勾销,谢谢专家解答!十分火急,谢谢!
婚姻内丈夫借债说是与朋友做生意,不让妻子管,妻子问了也不说,而且这些钱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如果因此产生的债务,妻子是否需要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