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去年下半年左右,开车行驶在回家的途中,在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撞到放学回家的学生,(因学校接送车没有在正常的情况下停车,导致学生横穿马路,事故发生后我方立即将学生送往医院,所有费用我方付的。)现在该受害者已康复。向法院起诉我方要求12万元的赔偿金,请问此次事故我方是否需要道赔这么多的费用?具体赔偿多少?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一个朋友在超车的过程中和另外一辆车相撞(车长20米已超17米),且超车情况不属于交通法第43条中所规定的四种情况。对方属于无证驾驶且还超载,但是交警认定我朋友应承担70%的责任,您觉得这个责任认定合法吗?对方还有违章情况如下:晋F51283 小型汽车 2008-11-27 12:45:00 并州北路 1039 未处理
我妹妹前半个月被人奇摩头车撞了,一开始是要报案的可已方要私了,看在是一个乡的费上就没有报案,而且他们保证的也很好,现场就没保留,可住进医院了就不一样了他们就头一天花了点药费往后就没出现过,没办法我们只能报案,可交通队现不受理因为没有现场了,现在乙方倒反咬一口说是我们撞了他,还要我们负责,现在我妹妹还
您好!在交通事故过后,如果肇事司机故意转移自己的财产,以没有钱来付医疗费用为借口拒绝医治病人,请问在这种情款下法院有办法为伤者讨回公道吗?
律师您好!我在驾驶车辆时与对方车辆碰撞,事故发生后,我分别做了两次笔录。 第一次给我做笔录时只有一名交警在场,那么这个笔录有法律效力吗?在法庭上可以作为证据采信吗? 而且,第一次笔录的交警,并不是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两名交警之一。那么能够因此否定第一次笔录的法律效力吗? 交警做笔录有法定程序吗?我国
骑电动车与同方向行驶的带人电动车发生事故,我已过去,他们喊我,我停下车,返回去,看到骑车的和带着的人都倒在地上,男的脚破,是骑车的,带的那女的说是孕妇喊肚子疼。说是我挂着的,我赶紧打110和120电话。120到后没顾上管自己的车和车筐里的财务就送他们到市医院救治。请问这责任如何认定啊
今天我骑摩托车与一辆桑拿拉相撞了 是在三交路口处 我直行 他拐弯 突然相撞了 我受了伤 手骨折了 后来警察到了 把我车拖走了 不知道愿谁 责任在谁 告诉我一个合理的处决 好吗 好担心
今年3月8日傍晚,我岳母(今年86岁,老伴去世不久)从双岗菜场出来过马路时在斑马线的中间给一辆闯红灯的小轿车在她的小腿部位撞成开放性重伤,当场被他们送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住院治疗,在当时医生说可能要进行两次手术。(当时经交警大队认定车主方为事故承担全责方。)在医院住院治疗到30天时病情有好转可能不需要做第二次
刘律师你好,我是去年8月份出了交通事故,责任在他,大腿骨折,有在膝盖旁,当时医疗费花了24300元,现在大腿湾不到以前那样,我想请问像我这样,如果伤残是九级或十级能陪多少
机动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碰到的是个流浪人员。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各负一半责任。请问;流浪人员没有经济赔偿能力。驾驶人垫付的医疗.车损......等等。由流浪人负责赔偿的部分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