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一台车停靠在一家酒店旁边,酒店门口告示“遗失、损坏,酒店概不负责”,请问告示真的有效吗?
既然这种免责条款不能产生效力,为什么类似条款到处都是,屡见不鲜?
我们在福建移动的营业厅上班 营业厅门口人行道被城管承包给别人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等 我们以前自行车行门口都用铁链锁住,而且我们也有保安员,现在他们要求我们缴纳寄车费,我记得好像在哪里看见过有个规定:房屋门口多少米之内有使用权,请问律师是否有这样的法规或者规定? 我们这种情况是否适合这种规定? 应
背景:小区内车辆增多,导致很多业主晚上归来没有地方停车,进而导致小区外面的马路上停放车辆增多。有人见有利可图,便开办起了存车场。 问题:公路归国家所有,我的理解为个人不具有租用权进而开办停车场获取利益。请问利用公路开办停车场的这种行为属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属于违法行为,我应该向那个部门投诉?(如果是
我开的货车挂到了一辆摩托车,车辆定损的时候问摩托车主要了20元,定损后物价局又收了定损的百分之五,摩托车看车费80元。这些摩托车主都问我要,我想问一下这些费用应该我掏吗? 我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负次要责任。
情况描述:我的汽车停放小区楼下,小区中老人为了体育锻炼(打气排球)把其车辆推移至围墙,对其车辆搞成损坏(我方的车辆也维修了很多钱,也有发票),我与其物业公司负责人理论,对方不于理睬,我父亲也刚好回来,与其物业责任人理论中,发生了肢体接触,把对方推了下。对方就倒地上,装做不省人事,在场的人很多都是他那
我购买的是95年修建的住宅,小产权房,没有物业公司,也没有业主委员会。产权公司的房子中间有一片空地,现在都用来停车。 小区外有个没有停车场标志,无收费标准和任何监控设施的“临时停车场”,看车老头经常让外面的车停到我们院子里,而且跟我说让我缴纳停车费(每天5块,物符合物价局标准)我刚买的房子,附近的邻
您好! 我是阳光城市花园小区的业主,于06年6月向开发商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当时价格为108900.和我差不多时间购买的第一批地下停车位业主都是这个价钱.后来因为价格过高买的人很少,开发商就降价卖,大概价格是90000左右.第一批买车位的业主就去和开发商协商退还差价.当时因为我老婆怀孕,为了方便照顾大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湖南省物价局对于物业管理收费的问题。我们小区停车是这样收钱的,没超过一小时的不收钱,一小时到12小时的收5元,12小时到24小时的收10元。依此类推,我在小区停3天就要收30元的停车费这有依据吗?停在小区楼下的,不是地下停车场,据我了解小区楼下都属于业主的公摊面积,买房时都包括在内了的。
我在的小区是非封闭小区,很老的,也没有物业,前几天买了辆二手车就停在我家楼下,就有巡防员过来收一个月一百的停车费,他说这是他们的停车场,但是里边根本没有停车线,我们院落外边有个小亭,说是有个老头看车,我想知道我在自己家院里公共的地方停车,还要交停车费吗?
我家小区由于规划不到位,没有合适的地方停车,于是在我家楼下(我家是一楼)自己铺路修建了一个距离窗户下向前延伸3米的地方停车,前楼一辆车也经常将车停至我处,但由于此人极不讲理与我们发生口角我们将原处拆除改了入口后该车不能进入,此后该车在我家的楼门前处的开放式通道里停车是我的车进不来或出不去,请问我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