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在网上认识了一个17岁左右的女孩,和她发生了关系,且至少两次,最后一次发生关系后,女孩报警,半年后将我弟抓到看守所,现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最后一次发生关系那天晚上,我弟找车接她出来在外边玩,吃过饭之后,他们两个人在公园附近发生的关系,当时那女孩没有反抗,事后我弟打的出租车将她送到了她家村口,结果她报了警说我弟强奸。在我弟没被抓之前她还打电话要我弟送她去另外一个县玩,之后还说给她1000元了事,结果我弟没给他,我弟在看守所里只承认了发生了他和这女的当时是自愿发生的关系,女的当时没有说行也没说不行,也没反抗,且事后还是我弟送她回家的,这构成强奸罪吗,如果构成的话可能判几年啊
我和丈夫现在正在闹离婚的时候,丈夫有一天晚上想和我发生性关系 当时我不想。但是他强制抓住我的手 强行和我发生性关系。丈夫这样构成强奸吗? 他一直拖着就是不离婚啊 我们之间已经毫无感情了 他说想和他离婚别做梦了。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已婚男子称未婚与一女孩交往,被其老婆发现,女孩多次拒绝发生关系,男子称如果发生关系就结婚,强行与女孩发生关系,后来还以如果怀孕就结婚为理由要求发生关系,多次在女孩不愿意情况下发生关系,后来女孩还被该男子老婆到处散播谣言,并一直用qq 加女孩发消息进行辱骂,骚扰,并诋毁女孩,还在网上公开女孩的信息,请问
已婚男子称未婚和女孩交往,多次想要发生关系被拒绝,给该女孩使用催情粉未遂,经常强迫女孩看一些色情视频,并一再以结婚,和如果怀孕就结婚为由要求发生关系,后来女孩在不情愿情况下发生了关系,以后并多次发生关系,后来想要分手,以和解为理由去到女孩住处,按住女孩双手无法挣脱发生关系,女孩说要去告他,男子就软硬
我在外地的时候,我朋友已用我朋友甲的名义开口问我借钱,因当时情况特殊,我喊其朋友甲写欠条为证,我让我老婆把4万块钱给了朋友已,后证明其借条是朋友已冒充朋友甲写的,钱也被我朋友已所拿走,请问这样的情况时候已构成诈骗,我应该如何讨要自己的钱?
我与女朋友谈恋爱近一年,关系时好时坏,与三月初关系恶化,她索要10000元分手费,如果不给,她威胁要骚扰我的父母,让我父母不得安宁。在恋爱期间,她多次威胁我,包括去年十月份威胁我工作,要去我单位闹事;除夕威胁我要让我离家后家里不得安宁,13年的任务就是报复我。其中这两次威胁均有短信为证,目前均未实施;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