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您好! 我08年就业与市北区一家公司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至08年8月-09年8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跟我续签。我于去年年底离职。根据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上了离职申请,但我离职时公司并未与我办理离职手续。我现在再就业需要办理失业证。 到原公司办理离职时,公司扣了我一个月工资,并且要求我交1500元罚款,公司员工管理条例里并没有此项规定,并且我打电话问劳动保障部门,我的保险从08年8月至10年1月一直处于欠费状态,可是我在职时每个月公司都会扣除保险中需要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 现在我原来的保险没有投上,新公司这边也无法入保,希望王律师能尽快跟我回信,我该怎么维权???原公司这么做违反了劳动法的那些规定???
关于个人劳动保险和劳动合同的问题(青岛地区)望详答,先谢过各位老前辈,谢谢!!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自身情况,各位前辈那里不明白我再补充,谢谢了。07年大学专科毕业,有报到证,但不知道干什么用,一直工作,但是一直没有投劳动保险,无失业证。如果方便最好跟我说一下青岛地区应该如何处理。我的户口在青岛市四方区,接受单位在青岛市市南区。 问题: 1、近期刚换公司要给我投保,问我所要失业证,
我是08年4月份进的公司 但公司一直没有帮我办理劳动保险 现在劳动保险都是由我自己来交的 我现在能要求公司补回我一年的劳动保险吗? 要通过哪些途径来帮自己呢~谢谢!!!
我是1987年参加工作,就职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做护士,2009年五月从单位辞职。这个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没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我现是大连户口,想在大连参保,不知如何能接上以前的工龄继续保?请高手帮忙!不胜感激! 问题补充:我现在大连自己做企业
公司里因为没有活,放长假,好像记得有规定,合同未满而公司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所以公司不接触劳动合同,只放长假,停交保险而且不支付工资,我去当地的劳动保障中心得知这种情况公司不但需要交保险,而且需要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但公司一直不支付,我需要向哪个部门提交仲裁?
下面我向您简单介绍一下案由: 我爸他们是霍山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的老职工,1993年调至由A创办的红岩石材公司上班。2000年红岩石材公司与外商合资成立东方灵芝宝药业有限公司,我爸他们成为富余人员。合资当时,为妥善处理原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原霍山县地矿局下发霍矿字[2000]29号文件,规定A要继续承担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两年了,单位一直未给本人办理社会保险,所以这两年的保险本人一直自己在银行交付,另单位在本人上班四个月后才跟本人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且合同也没给本人留存一份,现合同已过期七八个月了也没续签,我现申请仲裁需申请那些补偿部分
97年毕业分配到县塑料厂(当时是国有企业)。年末改制被个人收买了。在上班期间发工资时曾断断续续扣过一部分钱,名称是“养老保险费”。但是曾来没给交过。结婚后因为孩子问题,同时厂的效益也不好,2002年以后就没上过班了。但是劳动关系,户口还在厂。我想问问律师我这种情况劳动保险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