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是一名油田工作者,因工受伤需要手术治疗。但我本人想回内地进行治疗,我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是在新疆巴州地区,而我的工伤医疗保险统筹地也在该地区,所以单位上不允许我回内地进行治疗。原因:只能在工伤保险统筹地治疗,否则就不能享受工伤医疗保险赔偿的权利。那么,所有的医药费用得自己承担。 我想
我今年27岁,在工地受伤有八级伤残,在医院一个月现在出院了,家庭情况,有两个女大的四岁,小的两岁,父母都在父亲53岁,母亲51岁像我在样都情况,能赔偿多少钱?
我是一家注册公司承接了一个工程了,将工程承包给了一个工程队,签订了转包合同,双方有签字,但没有按手印,现在工程对在施工时候有两工人受伤了,对方要我全部赔偿,请问我有责任吗?
我母亲49岁,是在2013年2月下旬到重庆市九龙坡白市驿一个工厂上班,一个多月后在工作中左手中指末节被切断(现已接上),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在2000左右,现在就涉及到赔偿的问题。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我母亲未保留,工伤保险也不清楚是否购买。想咨询这种情况大概能够赔偿多少,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对于你们的回答将十分
工伤赔偿已经终审,公司要赔我钱,但是公司一直不给,我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强制执行?公司老总一直装穷说没钱,说可以去查公帐,要冻结就冻结,什么时候公帐有钱到就随便我划走。可是我急需这笔钱,请问是否可以让法院去公司办公地点把办公的电脑空调等电器拿去拍卖了啊?或者到老总的家里拿他家的东西?或者查封他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