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纠纷冲突,别人用手推我,把我推到地上了,这算打人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生纠纷冲突,别人用手推我,把我推到地上了,这算打人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与陆某与五月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手中25%股权全部转让,价款1500万,分两期支付(合同未对股权转让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做其它约定)。五月底前陆某支付第一期,第二期应与九月底前支付。六月陆某与我及公司其他两位股东见面,并对内容为“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做出的规划”的会议记录签字。七月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公司净
宅基地纠纷,现土地局已出注销公告 ,我该如何去做维护自己的权益?
事情追溯到1999年3月,我家以养牛羊为生,因草料无处可放,宋某(原村组长)建议东隔壁一直闲置无人住,可将其买下,以发展畜牧业。之后与组长前后两次到转让方李某(当时有重病在身)住处商谈,初次结果庄基同房500元转让于我,随后我方要求她与儿女商量后再做决定,其称不用与他们商量,儿女不管他,这次得病也无人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