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结婚了,因为日常的琐事和性格不合种种原因,男方过年没有去接女方,抛弃女方并闹事,现男方以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向女方要当初的彩礼钱,这样合理吗?女方应该怎么应对?
我与女友经人介绍认识,发生同居,性格不合分手不在联系,四个月以后。女友声称怀孕,孩子不要男方应承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原被告未婚同居.于09年9月9日生育一子.由于被告与原告家人的矛盾日愈加剧.于10年5月.男方家人及男方将女方驱赶回娘家.到现在为止.一年半的时间.男方尚未支付女方一分抚养费.而且未过问过孩子的任何情况.男方于11年1月又结识女友.并同居.现男方将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归还抚养权.请问.女方作为被告.怎么样才能胜诉.(原被告户
我的事情是这样的, 案由是: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诉讼请求是:判令原被告分割共同房产一处。 判决结果是:原告诉讼的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房屋价款八万五仟元 判决结果,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我现在很疑惑,判决书中没有提到房子过户的事,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法院执行庭有义务给我出具房产
男女双方没有登记 ,经双方父母同意,媒人牵线后, 男方给女方一万元的彩礼,并给女方买了首饰等一系列的嫁妆。 然后双方的亲人在一起办了婚事, 新婚过后几天女方拒绝与男方同居,并且不在男方家里待,对男方的事不管不问 ,本人不知所踪,并拒绝再去男方家。请问女方的行为是骗婚吗?属于什么性质? 同时女方家长拒绝归
经人介绍数天未登记结婚证举行结婚仪式共同生活53天后,应家庭暴力被迫回娘家,两年不闻不问,现一纸诉状向我索要退还彩礼和首饰,我强烈要求赔偿我的名誉和精神损失!
在明知对方有配偶(关系破裂但并未离婚)的情况下,未婚男子与已婚女子同居长达8年,现在女子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重新与原配丈夫共同生活。男子不同意,以电话恐吓扬言杀人等方式要求女方必须支付5万元的补偿,或者女方继续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共同生活。涉事双方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涉事双方均构成重婚罪吗
在明知对方有配偶(关系破裂但并未离婚)的情况下,未婚男子与已婚女子同居长达8年,现在女子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重新与原配丈夫共同生活。男子不同意,以电话恐吓扬言杀人等方式要求女方必须支付5万元的补偿,或者女方继续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共同生活。 问题: 1、涉事双方均构成重婚罪吗?如果男子起诉女方犯重
我和女方结婚时因我年龄不够,没领结婚证。其共同生活一年,给女方一直在看病,其花费有4万多元,病看好并复查回来后,没过几天提出不和而我过了,并无故离家出走。 请问我先在起诉她,能追回我的礼金、酒席及看病的其他花费吗、 总计共花费13多万。 总花费不含看病的。无子女,
某男,某女,2人2001年在未办结婚证的情况下同居,一起生活至2008年,后分开打工,2011年女方因要出走自残。现女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除共同财产,抚养权外,南方是否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及自残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