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现在我们村搞新农村建设,农民集聚项目,建房私卖(政府私下勾结,现由村委会对外销售),征用耕地(请问这样用耕田建设,符合国家规定吗?征用多少亩是需要国务院备案批准的呢?),涉及到我们本身的拆迁安置,他们给提的条件是,由原来的50多万,现欺骗我们家中无知的父辈签了私下协议:原房子免费给他们拆除,我们再交给政府31万,政府提供2套共250平米的房屋。还有几户没签,该协议如果15天内没有全体拆迁户签字同意,自动失效。据知我们需要和政府签订私下合同,共计3份,这是他们明里暗里操作的需要。(我们家房屋按占地面积算的,50平米,房子是3层楼的,屋前屋后的地皮也是我们的,但未计算),请问这样合理吗?求教!
您好,我想请问下这么个问题,我家是温州苍南一农村的,我们村现在准备把全村的旧房,全部拆迁 集中一起改建农村经济住房。现在村里的干部 只说是 按老房屋的占地面积,一间换一间,然后我想问一下 这样的改建,政府是否有补贴呢?
关于《铁力市年丰乡吉松村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的问题 一、地理位置: 吉松村位于离铁力市火车站2.5公里;离乡政府5.8公里,离镇政府3.5公里,离市政府4.5公里。村庄的东部、北部、南部为连片水田,只有西向连接加工厂及居民区。 二、社会经济状况: 吉松村为朝鲜族村庄,村民约有70户,全部为朝鲜族,一直以来从事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当地政府以新农村建设为口号,强征农民农田,这样违反了什么法律?农民应该怎么样维权?
我是泌阳县农民,去年政府发出通知要征收我的耕地用于开发商搞新农村建设用地,赔偿标准是卖十亩地都买不起开发商的一套房,可是无论赔偿标准是怎么样,做为一个农民,失去耕地,让我以后以何为生,我 想知道政府这样做合理吗?我有没有权利和途径不同意征收买卖。
乡镇政府搞新农村建设不出示任何合法材料强行拆除村民房屋是否违法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神泉乡镇政府搞新农村建设不尊重村民意愿,不出示任何合法材料强行用挖掘机拆除村民房屋,房屋拆除补偿标准也不征求村民意见,私自拆除民房,而政府不给予村民任何补贴;村民无处求助。
长安区太乙宫镇新拆除五个村合并在一起,占用农民土地给合并后的五个村民盖房, 地是租的说是一亩地一年给农民1300租金,先租三年,三年后在说 这对农民合理吗?